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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义务教育难点问题

  为进一步督促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04]5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对落实省政府黑政办发[2004]59号文件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和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05]72号),提出了具体调研和检查落实的指导意见。各市(地)、县政府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高度重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在办学方向、条件改善、师资配备和加强管理方面向薄弱学校倾斜;积极发挥骨干、示范学校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带动薄弱学校改造和提高质量,努力消除薄弱学校,规范招生工作和学校管理,促进义务教育步入均衡发展的轨道。涌现出佳木斯市、富锦市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典型,得到教育部的肯定,其经验被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议采用。 (赵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