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在整体推进中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推荐提名、组织考察、酝酿协商、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时下发关于贯彻中央《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5个法规文件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意见,省直机关有62个部门进行133批次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有7个市(地)、19个县(市、区)共选拔17名县处级、143名科级领导干部。召开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2)全力推进公务员法入轨实施工作,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工作平稳推进。积极稳妥地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研究制定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以及公务员法实施、工资制度改革、规范津补贴等配套文件,认真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研究起草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及管理办法和公务员考核条例,认真组织开展2006年度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3)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全省换届工作开展专项巡视。对部分市(地)和部分省直单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等方面问题161个。认真执行和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党政正职年度报告、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制定《关于换届期间有关举报信访件的处理意见》等文件,实行半月报制度,对换届期间有举报的拟提拔人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认真做好信访和“1238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查实有问题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徐凤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