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
按照建设“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深入扎实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1)在巩固扩大前两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参加的基层党组织10 700个,党员33.3万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按照“关键在于取得实效”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征求意见和建议57万条,累计解决看病难、上学难、行路难、就医难等问题77 230余个;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基层党组织803个,使2.9万名流动党员恢复了正常组织生活;有近18万名农村党员与12万户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问题14万个。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12 006个,共组织科技人员下乡1.5万人(次),发放农业科技图书、资料140余万册(份),培训群众100余万人(次)。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率达到99.79%。各级党组织在坚持完善以往形成的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培训方面制度9 369个,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方面制度9 631个,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制度10 598个。结合纪念建党85周年,选树一大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形成一批先进典型群体。(2)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4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文件,制定下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实施“先锋工程”的意见》,对先进性教育结束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继续实施“四培养”工程,全省5 624名致富带头人加入党组织,19 156名党员成为致富带头人。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全省通过这种方式选举产生2 073名村党组织书记;2 326个村实现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进一步推广“党组织加协会加科技致富示范工程”、“支部加农民股份公司”等新经验,建立各类协会及具有协会性质的经济合作组织22 044个。协会及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中有党员50 774名,在农村各类新型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2 081个,占符合条件应建党组织的97%。积极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全省908个乡镇党委和8 938个村级党组织实行为民服务承诺制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涉及农村党员15万余名。深入开展党员服务区等载体活动,为23万名农村无职党员选择合适岗位;建立11万个党员服务区,覆盖234万农户。大力加强“六位一体”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落实建设资金2 781.7万元,建成活动场所425个。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全省已有2 282个社区党组织工作运行费用和2 281个社区工作者补贴纳入财政支出。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建立区(县)、街道、社区三级党建协调机构3 025个,服务中心或服务网点40 296个。全省共建立社区党建示范点920个,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2 036个。深入开展创建“六个好”企业党组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树立1205钻井队党支部等一批先进党组织。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完成改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中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比例达到65%,具备组建条件、超过50人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95%以上。(3)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坚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农村、教学科研等生产、工作第一线,重视做好在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全年共发展党员65 829名,新增加入党积极分子43 420名。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在全省试行建立接转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举办全省组织员培训班,解决6 958名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助问题。全面加强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新模式。 (徐凤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