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环境
各级政法机关围绕优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全省公安机关破获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 231件,挽回经济损失5.3亿元;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 222件,挽回经济损失1.19亿元;审判机关一审审结民事、商事案件19万件,涉案标的额131.4亿元。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1件,涉案金额173万元;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02件,涉案金额1 478.5万元。进一步改革和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制度建设,加强基层政法机关窗口服务建设,大力实施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等制度,出台便企利民服务措施,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遵守和维护宪法权利的良好法治氛围。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层民主法制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32%行政村和社区、22%企业和52%学校达到创建标准。组织、引导和支持审判、检察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为全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加大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国企改革、三农建设等重大经济改革和活动,确定48家重点律师事务所和310位知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现已为106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万件,提供法律咨询8.3万人次。开展创建“经济发展法治先进县区(单位)”活动,35个县区(单位)被授予全省“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先进县区(单位)”称号。重新修订创建活动方案、考评办法,吸纳政府法制办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税务、地方税务、交通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参与创建活动,拓宽了创建活动主体范围,扩大了创建活动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了创建活动水平。 (许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