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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形式,积极开展监督工作。(1)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组织开展全省新农村建设启动情况的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报告提出要研究处理好积极推进与量力而行、先行试点与全面推进、长远规划与当前建设、国家扶持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等方面的关系。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省委分别转发了这个调查报告。二是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06年中央1号文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在对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起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规划缺乏统筹考虑、资金投入缺口大、试点重视“锦上添花”忽视“雪中送炭”等突出问题,提出要切实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深化农村改革、调整试点布局等建议,省政府认真研究采纳了这些意见。三是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垦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向国家和省反映加大投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改善信用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实施、农村基础教育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2)积极支持和推进国企改革和自主创新。2006年是全省国企改革攻坚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再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地方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改革取得的成果,提出抓紧政企政资分开,进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大公司组建,大力支持股权、债权、产权、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用国有资产变现收益支付改革成本等建议。为促进自主创新,组织开展专利保护“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检查,就专利质量不高和转化率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把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在节约能源方面,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节约能源情况报告,组织节约能源法执行情况检查,开展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查。通过审议、检查和调查,指出了黑龙江省资源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产业结构尚未形成、立法滞后、管理责任不落实、节能标准体系和统计核算体系尚未建立、投入不足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得到了省政府的重视,在编制2007年预算时,省政府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3)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湿地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提出加大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建立湿地补水长效机制等意见。在连续几年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基础上,2006年又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防止磨盘山新水源地污染,切实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运行费用高、企业亏损等问题。连续多年开展的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2006年突出“让人民喝上安全水”这一主题,先后组织新闻单位50余家、记者200余人次,深入300余家企事业单位明察暗访,播发稿件600余篇,依法督促解决哈尔滨市松北泄洪区堆放生活垃圾、牡丹江市饮用水源地受生活污水影响、肇兰新河严重污染影响附近村民生产生活等水污染问题。(4)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两次重点调查。第一次调查通过对4个煤城27个矿井的随机检查、单项抽查、夜查和考试,发现事故频发的关键因素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忙于应付办证、检查等事项,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安全。常委会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省政府办理。第二次调查重点对第一次调查提出问题的整改和常委会建议的落实进行了跟踪问效,发现有些问题依然存在。有关专门委员会再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督办,引起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认真抓好落实。(5)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力求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在审议2006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时,着重分析了地方工业弱小、绝大多数企业难以取得贷款、群众创业就业困难等突出的制约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深化国企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建议。在审议财政预决算时,常委会提出要将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在内的全部收入纳入人大监督的建议,省政府专门向常委会报告了中央返还和补助收入的使用情况;常委会提出要逐步退出非公共领域的投入,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的建议,省政府在2006年预算中砍掉了扭亏基金,压缩了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增加了农村低保等公共投入,2007年的预算又取消了直接投向企业的技改和绿色食品发展补助金,调整旅游、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整合涉农科技资金,在全省推开农村低保,扩大了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安排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常委会提出要增加按定额和标准均等化分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审批性转移支付的建议,省政府提报的2007年预算把解决基层财政困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额度提高为2005年的154%。(6)还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作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人畜共患疾病防治、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情况的调研,及时向省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常委会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及时整理各代表团对“两院”报告的审议意见,转交“两院”处理和整改,而后又专门听取审议“两院”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和省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两院”重视并加强陪审员、监督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和业务素质。三是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就“两院”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进行视察。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范来信来访受理、登记、转办和交办程序,强化纵向联动、横向协调、内部配合机制,加大重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200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事项1.1万件次,接待来访2.4万人次。由于基层人大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得到强化,省人大常委会受理信访总量较上年下降30%;当年列入督办的重点信访事项264件,限时办结率为57%。在有关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疑难信访问题,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佟伟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