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一二十四次会议
第十九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1月24-25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宋法棠辞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苑宝山等六名同志请求辞职的决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度工作要点》。会议还审议通过人事任免名单。
第二十次会议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6年4月10-14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市、县(市、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会议听取《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唐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对这两个法规进行了初审。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贯彻落实2006年中央1号文件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情况的书面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审议省“两院”工作报告的主要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05年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林茂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一次会议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6月5-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唐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设区的市、县(市、区)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对《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黑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四五”普法规划实施基本情况和实施“五五”常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书面)和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还通过人事任命事项。
第二十二次会议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14-1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的说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初审了这3部法规。会议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200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黑龙江省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省人大人外事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06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分析报告(书面)。会议表决确定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评议的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三次会议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6-20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部分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会议审查批准《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议对《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进行初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05年中央和省本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节约能源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地方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陈长涌、省文化厅厅长白亚光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和表决。会议学习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王宗璋副主任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
第二十四次会议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2月4-8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审查批准《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生猪饲养屠宰检疫销售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对《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黑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条例》、《黑龙江省反窃电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200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省政府关于2006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使用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2006年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的报告(书面)、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审议通过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崔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野生动物损害赔偿办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迟国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非法占用、破坏湿地相关法律罪名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在黑龙江省中小学增设《黑龙江省省情》课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万文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肇兰新河污水治理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李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民侨外事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 团交付的何晓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落实《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条例》有关规定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滕玉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法保护黑龙江大豆原产地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政府《关于提请授予王濛等3人省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议案》。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郭长江 佟伟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