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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腐

  (1)推进“六项”改革。一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在大庆市进行了运用网络技术加强行政审批监管的试点。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改革覆盖的预算单位已达90%;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省级150个试点单位的收费项目清理、确认工作结束。四是加强政府投资监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对省政府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五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督促司法机关健全完善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完善金融机构监管体制。建立了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强化了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健全了社会信用体系。(2)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了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全省依法应当纳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率和公开招投标率都超过90%。二是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系统推行了公开土地出让计划、公开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出让地价、公开出让结果的“六公开”制度。三是落实产权交易制度。全省7个产权交易中心共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207宗,产权转让金额27.85亿元。四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省政府采购实现42.56亿元,节约资金5.28亿元。(3)推进“三公开”。省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办法。全省国有、集体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部推行了厂务公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全部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全省9 157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务公开。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