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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统筹推进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妇女作用。(1)组织动员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一是打造“畜牧兴家”精品工程,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新建全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示范基地4个、“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1个,新命名省级“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示范基地21个;新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学校20所,为27个县(市)配备了农村妇女生产科技顾问,为基层和妇女群众制作印发标准化养殖技术光盘及实用技术手册3万余套(册);依托各类培训阵地,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 781期,培训基层妇女干部和群众122.7万人次,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女农民。二是参与打工经济,加快农村妇女转移致富步伐。实施“百万龙嫂龙妹”转移就业计划,10名农产品女经纪人获国家工商总局颁发资格证书,一批新的转移就业品牌正在形成,全年共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30余万人。三是参与“百乡千村”试点帮建,创建“巾帼示范村”。全省建立县以上“巾帼示范村”7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妇联充分整合内外资源,为帮建对象尚志市元宝村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百余万元,达到国家级“巾帼示范村”标准。四是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引导妇女摒弃陈规陋习,转变观念,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文明程度。五是促进参选参政,管理民主。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省村级“两委”中有女性的占总数97.8%,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占总数94.2%,比例均有大幅度提高。(2)扎实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深化“巾帼创新业”活动,协助全国妇联在黑龙江省开展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妇女创业就业“女企业家虎林行”活动,6省(市)女企业家与当地企业签订17份意向性协议。全国妇联在黑龙江省召开东北妇女创业循环金项目绩效考核座谈会,佳木斯市妇联作为黑龙江项目实施单位,扶持80个妇女创业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平均增长近10%,使2 000余名妇女受益。哈尔滨市妇联挖掘公益岗位,考试录用街道妇联协管员,安置一批“4050”下岗失业妇女。鸡西等妇联开发“巧嫂家庭旅馆”和妇女手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加工项目,帮助妇女增加就业渠道,实现增收致富。实施家政服务项目,省妇联建立10个家政服务基地县,深入打造妇联家政服务品牌,“鹤城月嫂”、“阳光大姐”、“四心家政”等在各地影响逐步扩大。各级妇联共帮助5.6万名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创业与再就业。(3)大力推动妇女岗位创新。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女性科技创新”活动,为知识女性自主创新、职业女性岗位创新搭建平台提供服务。(4)合力促进不同女性群体共同发展。积极关注贫困妇女、老龄妇女、失学女童等弱势群体,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对女性弱势群体进行帮扶。省妇联与有关单位合作建立贫困母亲救助基金、贫困妇女爱心医疗基金,为7个市(地)近20个县(市、区)7万余名妇女进行乳腺病免费普查,送百名贫困儿童进京接受免费眼病治疗。落实省委“十项利民行动”,大力实施“春蕾计划”,新建春蕾女童班5个、孤困儿童救助基地1个,各级妇女组织为2.2万名女童募集助学资金近千万元。
    2.扎实推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1)推进依法维权工作。推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顺利通过《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使黑龙江省成为全国第3个出台妇女法地方法规的省份。在提高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女代表候选人比例、保证男女平等享有住房供热费补贴等福利待遇以及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以“春风送岗位”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编印下发7万册《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手册》,全省共组织150余万人参与“百万妇女学法网上行”活动,组织20余万人参加《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2)推动实施两个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协助省政府妇儿工委组织实施两个规划中期评估,深入13个市(地)开展评估督导,接受国家级实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3)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省妇联抓住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契机,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将“党政领导班子或党的委员中应有1名女干部”的意见写入黑组通字[2006]15号文件《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为女干部参选参政提供政策保障,使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妇女参政层次和水平得到提升。(4)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省妇联与省委党校联合承办中央党校“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培训项目,推动13个市(地)委党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理论纳入领导干部主体培训计划,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3.做好妇女儿童思想教育工作。(1)开展形式多样的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到妇女儿童日常生活的各方面。“千针万线织和谐,爱心毛衣送温暖”、“爱心城堡”捐助等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影响。(2)抓好和谐家庭建设工作。以省委名义举行和谐家庭建设启动仪式,开展理论研究和社会调查,深入探讨和谐家庭标准。召开全省和谐家庭建设工作哈尔滨现场会,评选和谐家庭和特色文明家庭。启动绿色家庭资源节约活动,组织家庭参与全国大赛。深化家庭助廉教育,组织近10万个家庭参加读书和知识竞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协调省政协、省综治办进行视察,开展禁毒、禁赌、预防艾滋病和反家庭暴力等宣传活动,在平安龙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2006年,黑龙江省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和全国妇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重要批示。(3)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召开全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鸡西现场会,宣传表彰省第2届“十大杰出母亲”,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巡回报告,落实“家庭教育与社会性别”项目,参与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利用媒体开设家庭教育专栏,开办系列家长学校,开通家庭教育和儿童心理咨询热线,多渠道探索家庭教育模式,不断扩大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开展宣传普及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知识“安康行动”,免费发放宣传手册,教育未成年人远离伤害、暴力、网吧、失学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4.加强妇女组织自身建设。(1)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妇联+公司”、“龙头企业+妇联+农户”、“妇代会+协会”等新经济组织3 300余个。在省高校工委和省律师协会建立妇委会,推动各地在外来务工妇女等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扩大妇女工作覆盖范围。召开全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将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规划。(2)切实提高妇女干部能力。举办新任县(区)妇联主席、民主党派、团体会员妇委会干部培训班和基层妇女组织战略规划培训班,各级妇女组织共举办140期岗位培训班,培训8 500人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省、市、县、乡四级妇联组织上下联动,就全省妇女参选参政情况、知识女性岗位创新情况、“党建带妇建”工作情况、家庭文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4个专题进行调研。加强干部岗位交流和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积极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联干部,推动一批市、县、乡妇联主席进入各级领导班子。(3)充分发挥妇联常、执委,妇女代表和团体会员作用。省直机关妇委会开展评选省直“十大女性风采人物”活动,女法官协会等在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充分发挥作用,省女书法家协会在“三八”节举办家庭助廉书画作品展。一批优秀妇女代表和优秀常委、执委受到表彰。(4)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工作。成功举办首届龙港NGO妇女论坛,成功接待台湾真善美妇女访问团及台北市妇女访问团。 (侯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