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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

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和培训,在调查研究、试点模拟的基础上,制定下发《黑龙江省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针对实施过程遇到的自定编制、违规进人、离岗休养、参照管理、政企合一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解决办法。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历史问题稳慎处理的原则,稳步推进公务员登记。改革完善考试录用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加大面试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实行考官持证抽签上岗和对面试全程录像等措施,确保公平公正。组织实施了两次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从7.5万报名者中,择优录用4 000余人。起草了全省公务员“十一五”培训规划,开展公务员初任、任职、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全省各地共培训公务员近10万人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研究拟定政府绩效评估试行意见。 (杨立光 陈文涛 丁晓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