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事业
组织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共完成孤残儿童康复手术302例,手术成功率100%。开展孤儿状况普查,基本掌握了8 068名孤儿的城乡分布、收养、生活、就学以及健康状况等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孤儿救助政策法规提供了科学依据。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蓝天计划启动,第一批申报项目已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国家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拨给哈尔滨儿童福利院扩建款480万元,讷河儿童福利院扩建款480万元,鹤岗儿童福利院新建款180万元。举办了儿童福利机构适龄孤儿(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班,截至2006年9月,共有在校学员89人,为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走向社会、服务社会开拓新路子。2006年1月起,省财政将由省级财政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对象生活标准提高到35.44%,各市、县民政局所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对象生活费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省涉外收养中心办公楼正式投入使用,办理涉外收养40人,涉外收养工作取得明显突破。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关于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出台了《黑龙江省文明救助管理站评比标准》,规范了救助管理工作。在2005年配备56台救助专用车辆的基础上,2006年又配备了57台,全省各救助管理站至少拥有一台救助专用车辆,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万人(次)。联合省工商局对全省22家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有13家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通过了执业资格认定。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