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1)为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查规定》;为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指导,制定《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量化考评办法》。(2)由于近几年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省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逐步提高、公信力日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懂得和愿意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比例达到70%。全年共受理和审查行政复议案件174件,审结136件,38件正在审理之中,经审查不符合行政复议条件不予受理的5件。同时,省政府法制办对年内发生的7起行政应诉案件,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代省政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克服行政复议案情复杂、时间久、取证难,办案人员少等困难,坚持实行承办人一副审人一主审人“三审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省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3)继续抓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实行持证上岗的通知》,组织全省行政机关行政复议人员和行政应诉人员的考试,全省共4 000余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提高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保证了工作需要。对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办案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按照年初印发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下发行政复议案件量化考评标准的通知》,组成3个考评工作组,对部分市(地)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办案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朱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