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2006年,全省法院共收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和国家赔偿、执行、申诉复查等各类案件321 146件(不含上年旧存28 802件,下同),比上年下降1.3%。其中,基层法院收案271 997件,占全省法院收案总数的84.7%;中级法院收案43 891件,占13.7%;高级法院收案5 258件,占1.6%。审结325 490件(含上年旧存案件,下同),比上年上升2.1%;综合结案率为93.0%,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截至12月底,尚有各类未结案件24 458件,同比下降15.1%。
1.刑事案件。全省法院新收各类刑事案件24 064件,比上年下降6.7%;审结24 083件,同比下降6.2%。收案中,一审案件21 503件,同比下降5.4%;二审案件2 395件,同比下降17%:再审案件166件,同比下降3.5%。在刑事一审收案中,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3.3%、14.2%、8.7%、7.4%、5.6%,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同比分别上升7.5%和13.4%。备受社会关注的交通肇事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收案继续上升,已从上年的第4位跃升到第3位,收案同比上升9.4%。各类犯罪位居前3位的依次是故意伤害罪5 594件,盗窃罪4 845件,交通肇事罪2 023件。全省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人犯27 208人,同比下降4.3%。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4 844人,占有罪人犯的17.8%,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无业人员仍是刑事犯罪的高发人群,犯罪人数继续增多,共14 119人,同比上升0.3%,占有罪人犯的51.9%。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减少,共2 189人,同比下降1.3%,其中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327人,同比上升0.9%;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1 862人,同比下降1.6%。
2.民商事案件。全省法院收民商事案件206 482件,比上年下降0.3%;审结208 389件,同比上升1.3%,诉讼标的金额150亿元。收案中,一审案件188 347件,同比下降1.1%.其中婚姻家庭案件72 969件、下降0.2%,合同案件78 591件、下降2.2%,权属侵权案件36 787件、下降0.9%;二审案件15 287件,再审案件2 848件,同比分别上升10.2%和8.7%。在已审结的190 228件一审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58 537件,占30.8%;以调解方式结案75 412件,占39.6%;以撤诉方式结案49 810件,占26.2%;以驳回起诉方式结案918件,占0.5%;以终结、移送及其他方式结案5 551件,占2.9%。
3.行政案件。全省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4 385件,比上年上升10.9%;审结4 384件,同比上升12.5%。收案中,一审案件3 045件、二审案件1 189件、再审案件151件,同比分别上升12.7%、4.4%、31.3%。一审收案中,涉及乡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资源、公安的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21.8%、42.6%、20.5%、20.0%、10.9%。一审结案中,维持的579件,占19.0%;撤销和变更的688件,占22.5%;原告主动撤诉的880件,占28.8%;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30件,占1.0%;驳回诉讼请求的222件,占7.3%:驳回起诉的318件,占10.4%。
4.执行案件。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55 554件,比上年下降7.1%;已执结58 085件,同比上升5.9%;执结率为81.1%,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已执行标的总金额89.11亿元,同比上升26.1%。结案中,自动履行25 460件,占43.8%;和解11 338件,占19.5%;强制执行8 448件,占14.5%。
5.国家赔偿案件。全省法院新收国家赔偿案件120件,比上年上升4.4%。其中,刑事赔偿案件85件,占70.8%: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35件,占29.2%。审结129件,同比上升16.2%。结案中,决定赔偿的66件,赔偿金额471.11万元,平均个案赔偿2.23万元。
6.申诉复查案件。全省法院收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 054件,审结7 997件,分别比上年上升9.7%和10.1%。收案中,刑事申诉案件708件,同比下降2.7%;民商事案件6 575件,同比上升10.6%;行政案件771件,同比上升14.6%。结案中,本院决定再审的1 529件,占结案的19.1%;上级法院提审的317件,占4.0%;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148件,占1.9%。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