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
2006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省优秀中级法院”;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拜泉县人民法院、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饶河县人民法院、伊春市朗乡林区基层法院、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肇东市人民法院、北安农垦法院、通北林区基层法院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王岗人民法庭、海林市法院柴河人民法庭、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喇嘛甸人民法庭、嘉荫县法院乌拉嘎人民法庭、勃利县法院勃利中心人民法庭、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峻德人民法庭、黑河市爱辉区法院爱辉人民法庭、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法院呼源人民法庭、绥化农垦法院表圻人民法庭、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加格达奇人民法庭为“全省优秀法庭”;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双井法庭庭长魏德彬、双城市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陈金宝、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曹净、依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郑忠义、东宁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霞、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皓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周广彬、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成林、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杨丘波、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道北法庭助审员于能凤、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林伏、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赵建富、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锡英、青冈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安宏、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区基层法院民庭助审员宋建英、建三江农垦法院民庭庭长张义军、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刑庭庭长郎晓民、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刑庭审判员王金龙、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助审员陈伟华、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审员李岫岩为“全省优秀法官”。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北安市人民法院、大兴安岭地区图强林区基层法院、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泰来县法院大兴人民法庭、桦川县法院梨丰人民法庭、密山市法院裴德人民法庭、双鸭山市岭东区法院岭西人民法庭、绥棱县法院阁山人民法庭为全省“三优”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