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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先进集体和个人立功

  几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不断涌现出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省法院对下列集体和个人分别给予记功。立集体二等功的是,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法院、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宁安市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立个人二等功的是,伊春市乌伊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淑珍。立个人三等功的是,伊春市乌伊岭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刘丽萍。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