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 418.7万人,参合率达98.9%,比省定目标高出0.9个百分点,比国家下达的目标高出8.9个百分点,比2010年高出0.1个百分点。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230.4元。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不低于5万元)。普通门诊统筹标准人均30元,门诊统筹及报销标准提高60%,门诊慢性病最高报销额度在5 000元以上,门诊大病最高报销在2.5万元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充分发挥“保基本”的基础上,增加“强基层、健机制”功能。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确定为10元,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支持全省119个县(市、区)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增加试点病种的县(市、区)占86%。(龚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