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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人事制度改革

  2012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职务选拔实行竞聘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聘任制。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l 226名院长(主任)是通过竞聘走上领导工作岗位的,其中乡镇卫生院院长877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349人。全省乡镇卫生院人员岗位设置21 336个,占省核定编制总数的96%。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7 615个,占实际人员设置岗位的82. 6%;非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岗位3 721个,占实际人员设置岗位的17.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12 752个编制核定工作,占全省服务机构编制核定的85. 9%。乡镇卫生院符合参加竞聘上岗条件的人数为25 016人,实际参加竞聘人数为20 700人,尚未开展竞聘人数466人。实际通过竞聘上岗19 515人,占全省核定编制数的87. 8%,占实际设置岗位人数的91. 5%。在实际通过竞聘上岗的19 515人中,医生为5 999人,占30.7%;药剂人员1 749人,占9%;护士3 301人,占16.9%;医技人员1 794人,占9.2%;其他技术人员622人,占3.2%;公共卫生人员2 604人,占13.3%;工勤技能人员1 361人,占7%;岗位兼职2 082人,占实际设置岗位数的9.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竞聘上岗9 635人,占核定编制总量的64. 9%。截至2011年11月末,全省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人员签订合同19 010人,占上岗总人数的97.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竞聘上岗人员签订合同9 595人,占上岗总人数的99. 6%。在改革前,清理清退人员914人;在改革中,转岗聘用人员875人,系统内调剂聘用人员1 305人。(龚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