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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状况

  2011年,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黑龙江省25个市县、2240户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情况调查,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 590.7元,比上年的人均6 210.7元增加1 380元,增长22.2%,再创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历史新高。(1)工资性收入。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 496.5元,比上年增加254.9元,增长20.5%。从工资性收入的来源看,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增加196.5元,增长32.7%;其次是外出从业收入比上年增加111.6元,增长26.5%。工资性收入对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贡献率为18.5%。(2)农业收入。全省农民农业生产人均纯收入为4 150.3元,比上年增加605.1元,增长17.1%。 2011年,全省粮食总产再创新高,粮食总产达557.05亿公斤,比上年增长11. 1%。粮食总产量首次超过河南,成为全国第一产粮大省,加上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价格大幅度上涨,促成了农业纯收入的继续上涨。(3)林业收入。2011年,全省农民从事林业的人均纯收入为17.4元,比上年增加5.4元,增长44.8 %。近几年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使农村的林业收入快速增长。(4)畜牧业收入。2011年,全省农民从事畜牧业的人均纯收入为342.4元,比上年增加188.9元,增长1.2倍。其主要原因是2011年生猪等畜牧产品价格大增,牧业生产效益提高,加之前两年牧业收入下降基数较低,使农民牧业收入增幅较大。(5)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收入。全省农民从事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的人均纯收入为257.5元,比上年增加29.1元,增长12.8%。其主要原因是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家庭经营的批零贸易、饮食业收入及农民家庭经营的文教卫生业等非农产业迅速发展所致。(6)转移性收入。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764.9元,比上年增加81.5元,增长11.9%。由于2011年国家继续增加了对农户的政策性补贴,全省农民人均增加政策性补贴收入近44.3元;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农村老年人口从农村亲友、城市亲友处获取的赡养费增加较快;随着最低离退休养老金的提高,农村离退休养老金增加.也是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一个原因。(7)财产性收入。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545.2元,比上年增加201.1元,增长58.5%。主要是由于转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及出售上年粮食粮价收入增加所致。(8)现金纯收入。2011年,在农民纯收入中,人均现金纯收入为5 216.7元,比上年减少296.8元,下降5.4%;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68.7%,比上年下降20.1个百分点。这说明农民手中还有较多的粮食等农业产品没有出售。(9)农民收入构成发生变化。2011年,随着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民收入结构与上年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从收入的来源看,出现“一升三降”:即财产性收入的比重上升,比上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下降,分别比上年下降0.3、0.5和0.9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内部构成有所变化,其中,农业纯收入占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比上年下降3.2个百分点,林业纯收入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牧业纯收入比重提高3.3个百分点,渔业纯收入比重上升0.2个百分点,非农产业纯收入下降0.4个百分点。  (侯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