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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制建设

  根据近年来黑龙江省民族教育发展情况,省民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并根据2011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的决定》第2次修正,于2011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公布。协助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完成该区相关条例的修订工作。 (何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