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2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28. 8%;失业人员再就业62.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25.3%;就业困难群体就业27.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36. 7%。截至2011年12月末,全省登记失业率为4. 38%,比控制目标低0. 22个百分点。(1)完善就业政策。针对全省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对全省就业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调研,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重要依据。与财政、教育、公安、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黑龙江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更优惠的市场准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培训补贴、创业服务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了黑龙江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政策支持体系。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全省公益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宏观管理。(2)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指导佳木斯、鹤岗等创业试点城市开展创建工作,对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定点培训基地进行评估,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的管理,审核认定176个创业培训基地,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160个创业实训基地、278个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园区,形成了的“一条龙”服务体系。2011年,全省创业培训7.2万人,合格率97%,有4.8万人实现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创业成功率70%。全省为3.8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亿元。(3)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就业援助和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助残就业爱心工程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共为22.1万人提供就业援助,消除零就业家庭3 485户,有4 240名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就业援助实现就业。累计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10万本。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认真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7.6%。强化就业见习工作,为6家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和17家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命名、授牌。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召开面向农村劳动者的免费专场招聘洽谈会809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29万人次,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3.4万人,参加创业培训9 686人,实现就地就近自主创业8 180人,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进~步提高。(4)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多形式的职业培训,201 1年开展再就业培训32.4万人、新生劳动力培训8万人、农村劳动者劳务输出培训20.5万人、企业职工培训33.7万人、在岗农民工培训17.7万人。(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