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
(1)扩面联动,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将扩面工作计划提前下达给各地,做到逐级落实责任。紧紧抓住非公有制从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工作重点,对私营企业逐户排查,做到应保尽保。与工商、交通等部门配合,建立扩面联动机制,强化扩面工作力度,使扩面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 1年底,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40.7万人,比2010年底增加11.5万人,增长率为2.2%,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工作任务。实际缴费人数达到468.4万人,占已参保人数的86. 6%。(2)强化征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下达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征缴计划的同时,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一点接人”准备工作,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继续将确保发放作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缺口资金,使基金征缴再创新高,确保资金及时下拨到位,巩固了保发放的工作局面。截至2011年底,全省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56亿元,同比增加21亿元,增长率为6.2%,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征缴任务。实际支付基本养老金531亿元,同比增加82.5亿元,增长18. 4%,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目标。(3)创新举措,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通过推广典型经验、开展检查评估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网络等渠道创新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形式,有效推动基础工作质量的提升。截至2011年底,全省进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已达288.1万人,社区管理服务率为81%,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4)强化监督,内控和稽核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各级经办机构采取日常、专项、书面、实地稽核等方式,稽核力度不断加大,稽核成效显著。全省稽核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509万人,稽核率94%。其中,完成实地稽核企业户数8 076户,参保人员98.1万人,实地稽核率29%,超计划9%。稽核出少漏报缴费基数1. 57亿元,少漏报缴费3 361万元,追回3 026万元,超计划10%。稽核出冒领待遇人员1 100人,查出冒领养老金304.9万元,追缴到账300万元。 (张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