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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投诉案件质量分析

  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 329件,比上年增长9. 56%;解决15 028件,解决率为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 650.5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金额为18.5万元,因精神受损害得到的赔偿金额为5.6万元。2011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0万余人次,收到消费者送来的锦旗36面、表扬信85封。 (赵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