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11年,全省老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重点,创新理念,开拓进取,全省多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加大政研力度,提高了老龄工作推动力。提前进行“十二五”规划起草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采纳各市地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成《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的起草工作,在省老龄委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组织开展老龄政策调查研究。省老龄办对黑龙江省涉老政策开展调研,完成《加强完善老龄政策体系建设是当前老龄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的调研报告,得到省领导好评。哈尔滨市老龄办组织大型调研活动;牡丹江市老龄办组织拉练调研,全面促进活动开展。全省共形成9篇有针对性、说明力强的调研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老龄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全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基本完成。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从2010年启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现主课题和分课题基本结束。把各课题主要内容进行压缩整理,突出重点反映各课题的对策和建议,供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老龄工作。召开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各地也普遍加强调研指导工作,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黑河市以调查研究为手段,推动了“十百千示范工程”的落实。(2)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营造敬老助老氛围。各地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动员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月”活动。以不同形式走访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以及老年福利机构,累计慰问4 000余人次,送去慰问金600余万元;联合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开展评比表彰“十大职工敬老标兵”、“青春助老先进集体和个人”、“百家孝亲敬老好家庭”等活动,唤起全社会对老龄事业和老年人的关注。开展敬老献爱心活动。哈尔滨市老龄办组织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把温暖送到老人家庭;牡丹江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院、各家医院和社会上的爱心企业共计30余家单位,在敬老月活动期间为全市的老年人提供了各种助老、惠老服务;绥化市政府与绥化参美集团共投入200万元打造银龄健康工程,造福老年人;伊春铁力农场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吸引了一大批青年志愿者加入到敬老、助老、爱老活动中。(3)加大维权力度,把保障老年人权益落到实处。配合做好执法检查。主动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积极沟通,根据《关于检查<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方案》要求,组织各地老龄部门配合做好一法一例的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老年维权合议庭”的建立。省老龄部门通过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等市法院民庭设立“老年维权合议庭”工作的调研,与省法院共同在全省推广该经验做法,得到省领导的肯定和支持。省法院对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司法维权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哈尔滨市对高龄津贴实行扩面发放,5 200名高龄老人受益,累计发放金额1 095万元: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黑河市对低保困难老年人落实优待救助制度;绥化市、鹤岗市、双鸭山市的一些地方提高高龄或百岁老年优待标准。加强老年维权体制机制建设。已有多个市地老龄办被当地政府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老年信访工作得到加强,有效地保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4)加大创建力度,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实施“十百千示范工程”。哈尔滨、大庆、鸡西等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牡丹江市组织县(市、区)拉练检查,采取看点打分、互评互查等方式,推动基层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工作的全面提升。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齐齐哈尔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22个委、办、局“一把手”共同参与的“全国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2011年11月2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由世界卫生组织、全国老龄办共同主办的齐齐哈尔市国际老年友好城市授牌仪式。齐齐哈尔市成为中国第一个、世界上第十五个获此殊荣的城市。积极推动“银龄行动”工作。省老龄办与省老科协紧密协作、定期指导,12个省级示范基地工作取得明显成绩。海林市猴头菇培育基地、宁安市振兴村蔬菜出口基地和人民公园“老年林”、爱民区“千亩黏玉米示范田”基地建设收到较好效果。(5)加大协会指导力度,发挥老年群体的积极作用。做好老年协会标准化建设。哈尔滨市加强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基层老龄工作;对星级老年人协会“以奖带补”的形式给予资金支持,在建立的700个老年协会中有75个达到星级标准。发挥老年志愿者作用。牡丹江市组织200名老年志愿者参加创建“三优文明城”志愿服务我先行活动;齐齐哈尔市招募、注册登记的老年志愿者1 500余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各市地老龄办积极指导老年协会开展各类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老年人与社会的共融。(6)加大示范力度,全面提升了老龄事业发展内在动力。2011年,全省从注重抓典型人手,努力打造老龄工作品牌,运用品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对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刁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