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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服务

  (1)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基本覆盖,全省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达到162所、床位2.1万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迅猛,城镇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达到957家,床位总数为5.2万张;创新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老人开展服务、小型民办养老机构连锁整合和养老服务品牌加盟等新模式。(2)居家养老服务扎实拓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扎实开展,全省城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达到社区总数的63%:社区养老设施不断完善,全省建有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856个,拥有床位4 100余张;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整合建设,为农村老人共享社会养老服务探索一条新路。(3)政策制度建设日渐完善。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发展民办福利机构的意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办法》、《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和保障制度体系;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示范化、规范化养老服务机构评定标准》,为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法规基础。 (刁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