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
从2011年开始,黑龙江省发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测评体系》的导向和规范作用,组织两次地级以上城市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年度测评。组织测评考核主要采取部门考核、 统计局考核、基础工作考核和特色工作考核四种方法。通过两年 的实践,测评取得了成效,增强了成员单位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促进了各地工作的落实,为指导全省工作提供了依据,促进了工 作作风的转变。考核由统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以考 核日常工作为主,既保证了测评的客观性,又减少了基层工作压 力,减少了经费支出。 (牟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