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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

  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联合实施 的“十大工程”之一,已连续实施3年。它坚持建设与治理相结 合、集中会战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重点攻坚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打造优美环境;坚持把市容、交通、市场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积 极推动公共秩序规范管理,建立优良秩序;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 主题实践活动,注重教育引导,提升文明素质,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社会参与,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2年,全省深入推进 “城市垃圾治理、裸土、绿化超高土和建筑残土治理、城镇和村 庄综合整治、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秩序整治”5项集中行动和“ 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诚信建设、道德教育和文明养成”4项活 动。召开全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创建“ 三优”文明城市现场会,总结推广七台河、双鸭山、哈尔滨等市 经验。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城乡共清理垃圾1.4万吨,清理绿化 超高土90万平方米;建成区新增绿地l4839公顷,绿化覆被率达 到36.32%;改造城市道路400余条,城市主次干道完好率接近90 %,3万余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交通行为引导和交通法规宣传近 百次;大庆市让胡路区鱼街等4条街路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双桂 坊,诚信做食品”活动示范街,全省确定100个文明餐桌示范点 、30个图书漂流示范点。 (牟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