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省建设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推进工作。按照省委、省 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工作。 利用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这个有效机制,先后召集相关职能部门 召开10余次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有关工 作;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参与起草向省委中心学习组汇报的综合 材料;围绕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落实。( 2)持续组织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落实《生态省建设“十二五 ”规划》,分年度、分行业、分区域抓好生态省任务目标的分解 和责任落实工作。完成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的调整与建立工作, 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省长王宪魁任组长,副省长吕维峰、 于莎燕和省政府副秘书长师伟杰、金济滨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 24个增加到29个,使生态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得到保障和 强化;研究制定生态省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对年度任务目标进行 科学细化分解,并以目标责任状形式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政府 ,确保了年度任务目标的如期实现;完成生态省建设及环境保护 目标检查工作。通过听取各地政府汇报、查阅佐证资料和现场查 验等方式,对各地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定量考核,掌握了各地工作 实际情况。2012年,全省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3.44万公顷,完善 和新绿化村屯2 998个,绿化道路3 543公里,完成义务植树6 000万株。完成草原禁牧面积192万公顷,禁牧后的草原植被状况 明显好转,草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3)生态省建设工作不断 深入,形成了层级推进的格局,进一步夯实了基础。把生态省建 设向下延伸到生态乡(镇)、生态村。积极组织各市地开展国家 、省级生态示范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不断加大宣传 和引导的工作力度,组织专家深入实地进行指导和考核验收。截 至2012年末,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7个、生态村6个;创建省级 生态乡镇585个、生态村l529个。虎林市等27县(市、区、农场 管理局)被确定为全省首批省级生态县(市)建设试点单位。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