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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

  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河流水质达标率为63%,同比 提高10.8个百分点。省辖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100%, 河流水质达标率为62%,湖库达标率达57.6%,环境空气质量优 良天数345天。1月1日,环保部门在哈尔滨市、大庆市开展PM2.5 试点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哈尔滨市PM2.5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 例为84.8%,达到一级标准天数比例为55.1%;大庆市PM2.5达 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88.2%,达到一级标准天数比例为40.3% ,两城市空气质量均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城市内河治理取得明 显成效,哈尔滨市“三沟一河”、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穆棱河鸡 西段等水体有明显改善,成为环境治理新亮点、服务民生新坐标 。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