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建设
(1)指导省辖市做好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省辖市领导班子换届的政策要求,加强对省辖市党代会组织工_作的业务指导,对选举办法、大会日程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指导各地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落实和保障代表权利。抽调人员组成换届选举指导组,深入省辖市对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换届选举进行全程指导检查。全省各省辖市于2月上旬前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省委人事安排方案圆满实现。(2)做好省“两委”委员推荐和省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两委”委员人选的提名原则、构成及人选产生办法的意见》,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初步意见,经省委同意后报中组部、中纪委一次审批通过。指导23个省党代会代表选举单位创新推荐组织方式,深入开展以“组织一次党章学习”等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活动,全省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率分别达到100%和99.59%。按照中央关于代表构成比例要求,将代表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比例下调3个百分点,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比例上升3个百分点,增强了党代会代表的代表性。将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提高到23%,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切实保障党员和党组织的民主权利。全省当选的710名省党代会代表符合要求、整体优秀、结构合理。(3)圆满完成省党代会选举组织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日程推进表和相应工作预案,建立工作责任制,逐项落实具体任务。认真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提前进行选举演练,严密衔接电子选举系统,确保了大会选举圆满成功。大会共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省委委员、候补委员90名,省纪委委员45名以及黑龙江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50名,中央和省委有关人事安排全部实现。(4)切实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制定《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市县两级党委重点围绕党委班子运行和常委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党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党委委员对常委会进行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等工作制度,合理划分全委会、常委会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市县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指导各地各单位认真建立并实行“一把手”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责任制,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为市(地)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责任体系。 (林炳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