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
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 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l)推动中央16号文件精神落实。组成 调研组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 商联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实施意见精神进行调研,召开贯彻 落实16号文件精神座谈会,帮助各地工商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体 制不顺、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经费短缺等问题,进一步 加强了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2)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 。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13个市(地)和有关企 业就转变发展方式开展调研,指导省工商联开展改善经济环境大 讨论,召开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座谈会等,支 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在香港理工大学举办全省第 二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优秀企业家暨优秀建设者培训班,邀请专 家学者作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员对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发 展方向的把握能力。(3)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综合评价。 建立健全省、市(地)、县(区)三级人物信息库,对省工商联 及市(地)级工商联执委以上的1 890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进行建档立册。其中,纳入省级综合评价体系的代表人士400人 ,并细化完善264名市县级工商联领导班子档案信息。(4)继续 完善法律维权机制。指导省工商联联合省政府法制办,举办进一 步改善全省执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发展 座谈会;指导省工商联积极配合省人保厅、省总工会建立协调劳 动关系三方机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全省 投身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达13 255人,实施项目1 320个,累计到位投资额43亿元,为贫困地区培训各类人员27.9 万人,安排就业35万人次,捐建希望中小学73所,向社会公益事 业和慈善事业共捐款物4.8亿元。 (刘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