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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

  (1)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重点推进 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试点工作,总结推行“新市民”流动人口服 务管理模式。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服 务和管理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司法 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补助经 费保障的实施意见》。(2)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社会管理。省委 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 二五”规划》,将社区建设纳入规划推进。积极推广哈尔滨市“ 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模式和农村社区“1 +3 +n”综合服 务管理模式。(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下拨150万 元专项补助经费,对全省30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给予补 助。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绥化市、佳木斯市、森工总局柴河 林业局等试点单位对各自的社会管理领域重点课题进行积极探索 实践,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孙忠民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