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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普遍”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两个普遍”要求和部署,坚持全省“一盘棋”,下发 《关于2012年度“两个普遍”工作考核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总工会投入1 185万 元对各地实施奖励。2012年,全省基层工会组织达到6.93万个,工会会员834.9万人 ,工会基层组织涵盖单位14.3万个,女职工组织组建率达99%。建会工作荣获全国优 等奖。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总工会推进集体合同、工资 集体协商工作考核标准》。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定216家企 业为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着力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的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大力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全省现有兼职工资集体协商 指导员440人。全省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8.6%。通过集体协 商,全省增加工资的企业达5.4万户,惠及职工 250余万人,平均工资增长11.2%。  (田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