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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和各项改革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全面启动。出台《黑龙江省政府 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三年工作方案( 2012 -2014)》(以下简称《三年工作方案》),动员各级法制机构服务经济发展。召开 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刘国中作重要讲话。在伊春召开专题座谈会议,充分调动 全省各级法制机构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先后两次派出检查组到各市(地)和部门 进行检查督导,推动《三年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积极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及权限清理,根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要求,完成全省行政 强制实施主体及权限清理阶段性工作。继续推进省管县赋权改革,按照省长王宪魁的 指示和要求,开展省管县第二批赋权工作,提出第二批赋权意见,报经省政府常务会 议审定后,赋予试点县行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37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精心组织开展全省第六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312项,精简比例为 31.17%。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伊春召开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会 议,积极推动4个县级城市经省政府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推进行 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宋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