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2年,全省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 检察机关确定把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发展环境作为履行职能、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主 动建立与工商联、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平台,努力营造支持、关心、服务非公有制经 济发展的氛围。制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主 动深入企业宣讲法律知识,帮助完善管理,开展企业内部犯罪预防工作。依法惩治侵 害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共批捕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 701人,起诉3 046人,同比分别 上升115.6%和217%。进一步强化对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查封以 及涉企债务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大查处索贿、受贿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全年查办行政 执法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299人和86人,同比分别上升1 5%和30%。省 检察院制定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工作守则,作出“十个不准”规定,规范执法活动,严 格禁止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2)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省检察机关着力为十 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促进平安建设。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并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 。批捕严重刑事犯罪23 706人,提起公诉36 280人。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加大矛盾纠 纷排查化解力度,排查疑难信访积案120件,成功化解息诉116件,一批“老、大、难 ”案件先后息诉罢访。十八大期间没有发生涉检进京访,全年实现涉检进京访“零登 记”。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2 730人,不起诉345人。积极 推动和协助有关部门将服刑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省委、省政府将其作为社会 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3)加大服务民生工作力度。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 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改进措施,把排查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与查办案件结合起来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民意收集转 化等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953人、民生民利领 域渎职侵权犯罪273人。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和完善检察室 和检察联络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大力开展便民、利民、助民服务活动。(4)积 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加大侦查规范化建设力度,强化侦防一体化措施 ,改进执法办案方式,以开展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努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加大惩治 职务犯罪力度。共查办职务犯罪1 961人,同比上升20.4%。其中,贪污贿赂犯罪 l503人、渎职侵权犯罪458人。搭建与行政执法部门有效衔接平台。与31个中省直单 位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开展专项行动带动整体办案 工作。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查办622人,同比上升26.2%;在开展商 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查办379人,同比上升457%。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 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 防、行业预防,不断提高预防的质量和效果。(5)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转变监 督理念。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强化法律临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的理 念。加大监督力度。在立案监督中,既注意监督纠正有罪不究、执法不严问题,又重 视监督纠正侵犯人权问题,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12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组织开 展“另案处理”专项检查活动,依法纠正漏捕l 151人、漏诉481人。在刑事审判监督 中,提出抗诉161件,同比上升40%。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综合运用抗诉、检察 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监督方式,提出民事抗诉652件,同比上升24.7%;制发再审 检察建议1 119件,采纳率为97.8%,列全国第1位。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 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 12件次。开展职务 犯罪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专项检查活动,查办职务犯罪150人,同比增长32.7% ,列全国第2位。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捕诉衔接工作机制、非法证据排除机制、民行 案件合议制度。(6)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全省检察机关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 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强化各项检察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立“崇德 尚法、廉洁公正、胸怀全局、脚踏实地”的省检察院机关精神。广泛开展选树岗位标 兵活动,共选树先进典型集体95个、个人164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共举办各类岗 位培训班118期,培训各级检察人员12 159人次。开展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选拔 活动。各级院通过实训演练、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对抗赛等形式,提高干警的实战 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化学习准则规定,促进干警廉洁从检”为主题开展 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述职述廉活动。推进工作作 风转变。坚持检力、警力下沉,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主动研究解决基层人员短缺、 经费不足、保障不力、技术落后以及执法不规范等实际问题。(7)自觉接受社会各 界监督。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向人大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反渎职侵权、基层院建 设等工作情况15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察检查工作196次,旁听刑事案件庭 审26次。人民监督员监督“七类案件”6件6人。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省检察机 关基层院建设情况,并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和决定。2012年8月,最高检察院检察 长曹建明到黑龙江省调研工作,对黑龙江省的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刘长征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