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
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创建活动,在公路交通安全科学管 理方面进行有益探索。高速支队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实现京哈高速黑龙江段通行秩序 进一步改善,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民警执勤执法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设施进 一步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4项便民利民措施,建立省际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机制 ,所有支队实现省内机动车在外省非现场交通违法省内处理;推行汽车品牌专卖店代 办登记检验,全省10个支队设立108个委托代办点开办此项业务;深化“护卫天使行 动”,14个支队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在科技信息化建设上,网络升级改造 工程进展迅速,全省有14个交警支队二级网带宽全部达到100兆以上,205个中队四级 网达到10兆以上,网络连接率达到100%。哈尔滨、大庆支队二、三级网带宽全部达 到1 000兆,七台河、鸡西、双鸭山支队部分大队三级网带宽达到100兆。积极应用省 公安厅和地市公安局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成功实现“五网”(公安网、互联网、无线 网、银行专网、VPN专网)之间数据传递和共享。互联网社会服务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总队及各支队完成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访问量进一步增加, 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加速指挥中心提档升级,有4个支队对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 ,4个支队启动指挥中心建设工程。组织研发应用交通执法扣留车辆管理系统,7个支 队开通交警执法扣留车辆管理系统,从扣车、处理、返还等环节实现了网上备案。大 力推行行政、刑事案件网上管理、审核,有13个支队实现执法案件网上流转。在执法 规范化建设上,制定完善《黑龙江省警用机动车注册登记制度》《黑龙江省占、挖道 路审批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 赔偿人民调解机制,所有省辖城市以及95%的县(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 员会,98%的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调解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5%, 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建立总队对支队、支队对大队的执法 监督巡查机制,全面推行交警大队、车管所领导跟班勤务管理机制。积极选树执法典 型,共选树规范执法示范大队20个、中队35个、车管所15个、事故处理岗位20个,选 树规范执法示范标兵20名、规范执法先进个人35名。合理划分和改造执法场所功能区 ,90%的执法办案大队完成“四区七室”改建任务,执法效能和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 提高。 (梅建波 任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