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全面启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8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同时下发《关于做好 社区矫正启动工作的通知》,对各地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启动时限及矫正对象 的接收原则等都作了进一步明确。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的安全管理工作。监 管方面:组织各地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排查摸底活动,随时掌握每名矫正对象的现实 生活和思想状况,做到底数情、情况明;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矫正对象,实行市 、区、所三级管控和包人、包管、包教、包扶“四包”责任制;做好十八大期间的安 全稳定下作,下发通知实施情况日报告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截至 2012年末,全省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业务培训方面:8月25 日,举办全省社区矫正科(处)长培训班,重点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 数据统计分析、社区矫正网络平台管理使用等进行培训。帮扶解困方面:通过帮助特 困矫正对象家庭办理低保,为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捐款、捐物,组织矫正对象技能培 训,落实责任田,帮助指导就业等系列措施,促使矫正对象消除对社会的抵触情绪, 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信息化建设方面:探索建立GPS卫星定位的社区矫正信息 管理系统,在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区域监管、自动临界和 越界报警,有效防止了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等问题。 (奇 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