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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改善民生

  先后取消和减免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重新规范司法鉴定、企业产权交易等8项收费,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降低部分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实施价格和收费承诺22项次,支持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筹集污水处理、水利工程和水电扩容等项目建设资金6亿余元。落实可再生能源项目电价补贴资金14.35亿元。重新制定和调整407个品种、1 716个品规医保目录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近20%。理顺民办高校、部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明确了成人教育及中专收费政策。降低5个景点门票价格,降价总额近400万元;实施免费参观制度,黑龙江省管101个游览参观点免费发放门票35万张、金额近1 300万元。十一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免费金额7 950万元。2012年,全省共审验收费许可证12 656个,注销3 650个,有效地抑制了乱收费行为。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价格咨询、举报定期分析和举报、检查联动工作制度,“12358”价格举报网络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省受理咨询举报14 254件,办结率达99%,退还用户929万元,化解了一批价格矛盾,初步实现对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的动态化、规范化。 (王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