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精神,按时完成“两全”目标,6月2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督查的通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于2017年7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未完成地方志书评审任务的第二轮修志承编单位和尚未完成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地方综合年鉴任务的承编单位列入省委、省政府督办事项开展督查。通知指出,2020年为国家明确的“两全”(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地方综合年鉴连续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目标完成时限,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市(地)和各承编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增强依法修志意识,自觉把地方志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能,健全修志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给予经费和条件保障,确保“两全”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