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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办自身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省地方志办公室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治志工作,在年初制定下发的《2017年全省地方志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通过加大对全省地方志工作的依法督查力度,深入推进法规落实,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志水平”。以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召开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并将依法治志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办主要领导述职报告。

  二、根据《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结合全省地方志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法治工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草案)》,通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全省地方志法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完成全省地方志机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严格开展《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2017年对相关市(地)和省直承编单位关于《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进一步推进了全省地方志工作法治化进程。

  四、积极开展“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活动,根据《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省直机关“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省地方志办公室围绕全省志书、年鉴编纂业务指导等工作推行“四零”承诺服务,现已面向社会作出“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