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省地方志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在全办持续开展了“学法用法讲法”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
一、积极开展推进法治建设活动
(一)开展专题学习。建立党组会前学法制度,由一名领导干部领学并做中心发言,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要求会后继续深入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二)组织专题讲座。2018年3月27日,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冀祥德为全省地方志系统干部职工作题为《认真学习实施宪法修正案,全面推进地方志转型升级》的专题讲座,在全办形成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专题研讨。组织召开全省各市地地方志机构负责人和省地方志办公室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对会议意见进行梳理,上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我省史志专家和地方志系统干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立法研讨会暨“南岳衡山杯”优秀论文交流座谈会,我省有3位作者获“三等奖”,有1位作者作大会交流发言。
(四)开展支部学习。按照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要求,各支部分批学习法律知识。支部委员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保密知识简明读本》《党政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常识必知必读》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在全办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学习氛围。
(五)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干部教育网络学院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以活泼生动的网络课程引导干部职工自主学习,系统全面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参与度;组织开展“应知应会基本理论知识及部门政策业务知识”岗位练兵测试比赛,办领导与全办干部职工共同参加了测试,进一步增强了对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深刻认识,强化了业务能力;通过发放法律法规书籍,加强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推动了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二、积极推进公开承诺事项的完成进度
省地方志办公室按照省委要求在中国龙志网站上进行了公开承诺,及时报送信息和具体任务量化统计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建立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将普法工作与地方志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工作过程之中,全办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得到显著提高;积极实行政务公开,通过中国龙志网进行工作动态公开,加大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黑龙江方志馆展陈内容,并公示服务项目,免费向公众开放,面向社会提供地方志信息咨询服务,大幅度提高服务质量。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