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室巡视情况进行反馈,明确指出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室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五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梳理出四个方面18条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两个月内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对中长期解决的问题,严肃落实了整改任务。
一、整改履行主责主业的政治担当不强问题
1.牢固树立政治担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和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党史姓党”,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党有所需,‘史’有所为”。
2.贯彻落实“一突出”“两跟进”要求。坚持把“一突出”“两跟进”作为总体指导思想和基本工作要求。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党史工作及时跟进。研究规划“一突出”“两跟进”工作,在工作布局上向改革开放新时期研究倾斜,调整加强工作力量,加快研究工作重心转移。党史研究、党史宣传、资料征集、科研管理等业务同步即时跟进,围绕现实需要,调整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间段历史研究规律,扎实推进《中共黑龙江历史》第三卷资料征编和专题研究工作,抓好《黑龙江改革开放40年大事编年》《黑龙江改革开放40年口述实录》等专题研究,在深化党史研究过程中解决“浅”的问题。
3.充分发挥资政辅政作用,打造优质党史资政成果。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在历史与现实中找准资政辅政切入点,积极发挥资政辅政作用。研究建立党史资政课题库,主要业务处室每年承担一个重要资政课题,在人员安排和资金使用上优先保障。利用《世纪桥》杂志、黑龙江党史网、《学术动态通报》、《黑龙江党史工作信息》等平台,宣传党史资政成果。巩固发展《中共黑龙江省委执政纪要》传统项目,打造党史资政精品。组织党史工作“三支队伍”,参与党史资政辅政工作。
4.加强党史科研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解决“浮”“粗”的问题。研究完善《省委党史研究室科研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鼓励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和省社科研究课题,创造条件选派干部参加国内有关学术研讨会和不同层次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党史讲坛和青年沙龙作用,邀请专家举办了“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与研究”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活跃研究氛围。完善指导导师制度,通过传帮带方式,加强对中青年党史干部的培养。研究探索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5.努力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紧密联系省直单位、科研院所、大中院校、党校干校,解决联系“松”的问题。指导黑龙江省中共党史学会开展工作,建立党史专家库,分门别类采集学会理事研究专长信息,有针对性吸收学会理事参与党史工作。邀请老同志参与党史研究、党史宣传和口述史资料征集等工作。探索组织党史课题面向社会外包和管理机制。
二、整改从严治党不严不实,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问题
6.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室主任办公会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室主任担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运用目标管理手段考评党建工作绩效。严格执行《省委党史研究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按照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组织签订2017年“一岗双责”责任书,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和研讨班,深入理解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党史部门特点,创新形式载体,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室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2016年度组织生活,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召开2016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根据处室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机关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同时领导班子成员轮换支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明确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实施党建目标考核。有计划组织培训和考察学习。
9.加强机关纪委工作。明确机关纪委主要职责、日常工作任务。调整机关纪委组成人员,增补一名处长为纪委委员,调配一名纪委委员担任副书记,增强执纪监督水平。明确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室主任办公会,参加室务会议,监督“三重一大”决定事项。支持机关纪委开展工作,建立与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直纪工委经常性沟通工作机制。
10.严格对党员干部监督执纪。明确党风廉政监督的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纠正部分干部反腐的“安全”心理。每年核定党费缴纳标准,确保不重不漏、应交应尽,对未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每年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不报告和违规情形采取必要组织措施。对违纪违法的一名工人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三、整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不到位问题
11.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实施意见》,修订完善了《关于公务外出、发表文章及参加学术研讨会审批备案制度》,制定出台了《车改后车辆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开展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知悉内容、明确流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修订完成《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实施意见》,提高“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由室主要负责同志主管财务调整为室副主任分管,细化经费使用审批权限。制定出台《经费支出使用审批制度》,完善财务审核手续。对财务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核实情况,认真反思根源,严肃纪律要求,坚决防止问题再现。
四、整改干部选任工作基础不扎实,干部人事档案问题较多问题
1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干部任用选拔条例,规范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特别是重点细化酝酿、组织考察、征求纪委意见的程序和规则,明确形成了干部工作业务流程清单。
14.规范干部研究讨论决定会议记录。按照《关于规范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干部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整、真实记录会议四部分12项内容。专门指定一名人员记录,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实行统一编码归档管理。
15.规范干部考察文书工作。按照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内容和要求,对各流程形成的文书资料规范建档。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组长负责制,对考察工作进行“痕迹”管理。实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专人负责制,实现一人一档、一批一档。
16.规范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加强对拟提任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全面审核,做到“逢提必审”,多角度审核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办理,以函文征求意见的方式,通过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全面了解拟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情况。
17.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管理。教育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如实全面地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持报告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申报内容进行认真研判,对存疑部分及时沟通核对提醒。对发现填报不规范或者漏报、瞒报的,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问责。
18.严格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问题。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要求,组织对在职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清查,组成调查核实工作组,对存在问题的档案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形成了认定处理意见,按要求规范处理。
今后,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来。要持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3637972;邮政信箱:哈尔滨市花园街204号;电子邮箱:hljds@vip.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