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
据2022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显示,全省人口出生率为3.34‰,死亡率为9.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5‰。年末常住总人口3099万人,比上年减少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2万人,乡村人口104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2%,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9.3%,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