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志·宗教志》(以下简称《宗教志》)评议会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召开。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袁建勋、省情信息处处长、《宗教志》责任副总编胡树斌、省直指导处处长侯明、省直指导处副处长陈怡、编纂处副调研员、《宗教志》责任编辑江辉、省直指导处副调研员贾宏斌、主任科员邹琳琳。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李大方、省民族职业学院院长、省民族研究所所长都永浩、副所长谷文双、办公室主任王琪、古籍办主任左岫仙、民族志办公室主任张磊参加会议。会议由胡树斌主持。
会上,都永浩介绍了《宗教志》的编纂情况。与会人员对《宗教志》志稿进行了评议。大家一致认为,该志稿指导思想明确,总体结构合理,内容记述规范,语言简洁流畅,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志稿。同时,与会人员在篇目设置、记述规范、资料完整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袁建勋做了会议总结。他指出,省民委对《宗教志》的编修工作高度重视,在机构、队伍、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全力支持并拿出了一部质量较高的评议稿。为最终成志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在篇目、记述、资料等方面再下点功夫,既要更符合志书编纂的一般规则和要求,又要更好地反映全省宗教工作的自身规律和特点,尤其要更好地反映宗教事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工作成果、主要经验、重大事件和典型人物。使志书的特色更加突出和鲜明。希望省民委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修志工作,编纂人员要认真梳理评议意见,精心做好修改工作,力争早日通过终审。省志办也要搞好服务、加强指导,与省宗教的同志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李大方代表省民委表示,感谢省志办的评议和对下一步编纂工作的指导。这次评议会不仅是在志书专业理论上的学习,也是为下一步修改奠定基础,编纂《宗教志》是黑龙江省宗教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宗教志》编纂工作,其意义不仅是编纂一部志书,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回顾、全面总结20年来黑龙江省宗教事物历史进程和实践经验,为新时期更好的推动改革开放和宗教事业发展提供借鉴。下一步,希望编纂人员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本着精益求精的精神,尽快形成切实可行的修改方案,对整部志稿进行全方位的打磨,切实保证志稿质量,出精品、出佳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