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在狩猎时有许多禁忌,后来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大多遗失,但仍有部分禁忌在猎人中延续着。
猎人们在出猎前不能作计划,不准说这次出猎能打到多少猎物。因为他们认为能不能打着猎物是山神白那恰早已安排好了的,说大话就会触犯神灵,什么也打不着了。
出猎的人如路经山神白那恰,必须下马敬酒、敬烟、磕头祷告,否则不仅打不到猎物,还会倒霉。
打猎的人路经坟头时,都要下马牵着走,忌讳骑马匆匆走过。如坟墓内葬的是长辈或老年人,还要洒酒、敬烟、磕头。不这样,他们认为死神就会将野兽全部赶走,让你什么也打不着。
打猎时不能咒骂野兽,如不能说“一定把它的头割下来”或“把它的腿打断”等此类的话,否则会遭到报应。
在打猎过程中猎人间严禁吵闹、打架,只有和睦相处,愉愉快快,山神白那恰才愿意赐予野物。
当猎取虎、熊、豹、狼等凶猛兽类时,不准说“打”,而要说专用名词“旷迭住”,也不准说死了,而要说它睡着了或休息了。
不准猎取正在交配中的野兽,否则会受到兽类的诅咒,后世不得安宁。
不准猎取正在孵卵和哺乳中的雌性禽类和兽类,否则以后就再也不会打到猎物了。
猎到鹿、[浫]、[狡]、野猪或熊等大型动物后,开膛时必须让心脏和食管等内脏连接在一起,不准割断,否则就割断了“买因”(好运气),以后就再也打不着猎物了。这些内脏只有下锅煮熟了才能割断。
用吹狍哨引来猎得的狍子,不能割断其脖子,否则以后再也引不来狍子了。
猎人猎到熊、虎、豹和狼等凶猛动物后,必须首先将它们的嘴撬开,然后用一根木棍支起来,使其张着嘴。他们认为这样做,以后再猎熊、虎、豹和狼等凶猛动物时,就不会受到伤害。
猎人猎到熊之后,首先将其头割下来安放在树墩或树杈上,不准驮回家来,更不准独自吃熊头,否则对自己及家人都不利。
当猎获大型动物后,内脏除大家共同享用之外,剩余部分都留给自家人吃,不能送给他人,更不能卖给外来人,否则就是将好运气送给了别人,以后就再也打不着猎物了。
狩猎过程中不准把木头横放在人经常走动的过道上,否则狩猎会不顺利,顺着放狩猎才会顺利。
狩猎过程中忌讳烧长木头做饭和取暖,尤其是烧整根木头,认为烧的木头越长,距野兽越远,出猎的日子也就会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