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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族源

鄂伦春族是黑龙江历史上古代民族之一,北魏时,称室韦(蒙古语,林中人之意)人,分布范围在今大兴安岭东西两侧及黑龙江两岸,是一个较大民族综合体。室韦人部落众多,居地广阔,北魏至隋、唐,室韦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是由不同族系的部落构成的民族综合体,各部落名称也屡经更易。至唐初,室韦族分化为二十余部,《隋书》载有深末怛室韦、钵室韦,故总计为二十二部。室韦族由于受地理、气候条件的影响,以“桦皮为屋”、“射猎为务”、“食肉衣皮”、“捕貂为业”、“骑木而行”。唐朝在室韦族居住中心地设立室韦都督府,成为唐朝管辖下的一个地方政权。元朝时期,居住在外兴安岭一带的鄂伦春和鄂温克人,称为使鹿部,从事游猎,迁徙不定。1218 年(南宋嘉定十一年),成吉思汗遣术赤征服吉利吉恩(今大兴安岭、外兴安岭、黑龙江一带)等地林中百姓,各部臣服隶属开元路统辖。1290年(至远二十七年),元朝调整行省建制,归岭北行省和辽阳行省管辖。明代,鄂温克族分为3支,鄂伦春是从鄂温克分出来的1 支,和鄂温克杂居一起,生活、语言、风俗基本相似。这两个民族靠近黑龙江上游两岸的部落多为使马部,由此向北至外兴安岭多系使鹿部。使鹿部不养牛马,而以驯鹿驮物乘人为主要交通工具。《龙沙纪略》载:“鄂伦春人无马有鹿,乘载与马无异,庐帐所在皆有之,用罢任去,招之即来。”明代永乐年间开始,鄂伦春及其它各民族的“北山野人部落”属辽东都司统辖。清朝初期,将鄂伦春及其它民族统称为“索伦部”,《黑龙江外记》载:“达呼尔、俄伦春、毕喇尔,则其同乡而别为部落者,世于黑龙江人,不问部族概称索伦。”1640年(崇德八年),把索伦部分编为八牛录,1669年(康熙八年),宁古塔将军设布特哈八旗,将八牛录改为八旗。

十七世纪中叶以前,鄂伦春人活动在黑龙江以北、精奇里江一带,《龙沙纪略》载:“黑龙江以北,精奇里江源以南,猎人鄂伦春,其众在精奇里江以居。”十七世纪末期,由于沙俄不断向东西伯利亚地区侵扰,部分鄂伦春游猎民被迫向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流域迁移。清政府在收复雅克萨战役中,征集鄂伦春猎民参加战斗,定期参加边界巡察。十九世纪中叶,沙俄侵占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后,鄂伦春族大批迁到大、小兴安岭地区,在额木尔河、呼玛河、塔哈河、盘古河流域主要有库玛尔路鄂伦春,进行渔猎谋生,他们聚集与满汉商人交易,开始出现栖林集地方场所。


来源:《塔河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