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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通过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以来,牡丹江市秉承“以水丽城、以水兴城”理念,围绕“一江居中,两岸同兴”的水生态布局,以六大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牡丹江作为生态廊道,以“三溪一河、河湖连通”作为城市亮点,完成各项考核指标,顺利通过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

牡丹江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之一。受水利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组对牡丹江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估。经过评估,牡丹江市达到优秀等级,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在水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用水、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地下水源管理保护方面,按照国家、省、市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牡丹江市积极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河湖连通工程,有效增加了生态水量补给,改善城市内湖水质;制定完成跨县河流名录和实施计划,按照省水利厅要求,按计划组织开展跨县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和批复工作;出台《牡丹江市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方案》,严格实施省总河湖长令第3号令,完成核查登记取水口5186个,完成全市各取水口2021年度计划需水量统计调查工作。

在重要江河湖泊的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牡丹江市以全面贯彻实行河湖长为依托,实施重要江河湖泊的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全市共设置各级河长湖长1629名,河道警长203名,村级河道保洁员424名,竖立河湖长制公示牌1501个,实现了全域河湖全覆盖。

下一步,牡丹江市将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基础工作,跟踪巡河提出问题整治进度,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略,切实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和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