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分类与编目】资料卡片摘录以后,就应及时归类编目,纳入资料分类体系。资料分类工作,一般可分为辨类和归类。辨类就是阅览书名或资料名称,了解全篇资料或资料卡片中的内容提要,辨别类属,确定某篇资料所属类目;归类就是根据资料的类属,各归各类。
资料分类是一项富有科学性、技术性的工作,为了避免在资料分类中出现问题,对资料分类要有统一要求。
首先,资料分类应依据资料内容的科学属性以及资料的形式、体裁、地域、时间等特点具体划分。
其次,资料分类要体现分类的逻辑性和系统性。在分类工作中要注意下列问题:第一,掌握编写目的和主旨。同一学科内容或涉及不同学科问题的资料,要重视写作目的,明确内容重点,进行分类。第二,要注意归入最大用途的类。有的资料常是涉及几个学科范围或几种用途的,这就要依照资料内容归入最大用途的类。第三,要掌握资料分类体系的系统性。资料分类必须注意科学性质和上、下位类之间的关系,上位类决定下位类的学科性质和范围,下位类是上位类的进一步细分。因此,在分类时,必须按照资料内容所属学科性质加以区分。第四,不能单凭资料名称分类。资料名称一般是表达资料内容的,但有些资料名称是从资料内容的一个方面或从资料的某种范围概括提出的。因此,资料名称只能作为分类的参考,归类的最后依据是资料的内容。第五,对同一性质的资料,应注意分类的前后一致性,严格遵守分类工作程序。
再次,记述一个主题的各方面的资料分类方法。资料“主题”既指记述资料内容的主要问题,又指“主题”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的问题,对这种资料的归类规定如下:一是记述主题的某一方面资料,应按主题某一方面归类;二是记述主题几个方面的资料,一般应按主题本身的学科性质归类,不应再按其他方面详细分类;三是从不同方面记述同一主题资料时,一般均应按所记述的主题分类。
最后,记述几个主题的资料原件归类方法。记述几个主题的资料,其表现形式和内容性质比较复杂,归纳起来有四种:一是凡记述两个并列的主题,一般应依据在前列的主题进行归类,或依据资料的重点内容的主题进行归类。二是凡记述两个具有从属主题关系的资料,应依较大概念的主题归类。三是凡记述两个对立或对比的主题,一般应以编者所赞同的主题的学科性质归类。四是关于记述两个学科主题内容资料的归类,如有必要,可在另一主题资料的有关类目上作“互见”,编分类互见号,要在分类目录中重复反映。
资料分类的主要形式有四种:一是按问题分类。就是根据志书篇目设立门类,并以此来归纳资料。在占有资料不多的情况下,不必详细分类,可以概括分类。二是按时间分类。就是以资料产生年代为划分标准。具体分法,按公元纪年逐年分类或按时期分类,如清代、民国等,时期之下再按问题区分。年代分类方法能体现一个事件或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能反映出不同时期的历史特点,对于编写大事记、人物传记等较为方便。但按年代分类的方法也有其缺点,就是不便于按问题检索、查找。三是按事件的始末分类。就是将一个事件的发端、经过、结果等资料汇集在一起,便于志书的编写或纂辑专题史料。如果资料很多,则可以再区分若干个问题,便于利用。四是按材料的形式分类。可以分为图书、报刊、资料等。除资料分类法外,图书也有专门的分类方法。如果收集的图书较多,可以参照简单的图书分类法,按照收存图书性质、内容,重新拟订一个分类纲目,逐册归类登记。报刊的整理,按各种报刊的名称分别登记,一种报刊为一个单元。具体登记方法,也可以参照图书馆的报刊登记方法。如果图书报刊不多,也可以和其他资料统一分类整理。此外还可以按地区进行分类,既反映区域特点,又便于按地区进行编写。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