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类编写(下)】首轮修志,经济部类基本上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编写的。大农业按传统的五业分为农、林、牧、副、渔,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水利、农机。五业中的小农业记述粮食种植、经济作物种植、耕作制度、种子、病虫防治等内容;林业记述森林资源、植树造林、林产品生产、林业管理等内容;牧业记述畜禽品种、畜禽饲养、疫病防治、牧草饲料等内容;副业则由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所代替,作为农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乡镇企业往往在农业之后记述。渔业记述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渔政管理等内容。水利记述水利设施、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水利管理等内容。农机记述大型机械、小型机械、农机维修、农机管理、农机服务等内容。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的分类有一些变化,平原地区的牧业由过去解决农业生产畜力,多是散养,转为现在为市场提供畜产品,以人工饲养为主;平原地区的渔业也是以人工养殖为主。因此,有些志书把农业分为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利、农机五部分,养殖业包括家禽、家畜养殖和水产养殖。另外,还有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贫项目、小康村建设、减轻农民负担等有关农村经济的内容也相应得到反映。工业重点是记述各工业行业和工业企业。工业行业包括矿产开采、机械制造、建筑材料、金属冶炼、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石油化工等,根据当地工业行业的发展,选择记述;各企业则在各行业中介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每个行业都有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政府通过对企业的管理,来控制行业的发展,各个行业的行政部门管理着各个行业的企业,所以企业随行业介绍。在市场经济下,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不再受严格的行业部门限制,一是企业的经营范围不仅包含工业,还包含其他经营内容;二是企业与行业的依附关系有所变化,都有自己的独立位置。第二轮志书要注意反映这些变化,这样才能符合时代发展的现状和要求。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