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部类编写】政治是指政府、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内政及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政治部类的基本内容包括政党、人大、政府、政协、群团、民政、政法、劳动人事和军事等分志,反映政治文明建设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二轮新方志有的专设政治体制改革,记述基层民主建设、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法制宣传、司法体制改革、依法行政、政府机构改革等有关内容,体现出上层建筑为适应经济基础而发生的变化。政党作为方志篇目,始于民国时期,它是记述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各个政党的组织活动。根据我国的历史条件,新方志政党篇的收录内容,主要是辛亥革命前后、民国时期,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个党派组织的建立、发展及活动的历史和现状,重点记述中国共产党在当地的建立、发展、活动及重大事件等。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和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着人民的利益,行使着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分志主要记述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和选举权的情况,接受议案和处理议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察等情况。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由人大授权依法管理国家和地方。政府按其管辖的权力范围,分中央政府和省、市、县、区、镇、乡等各级地方政府。地方志中的政府内容主要记述政府机构、组织形式、历史沿革、重要政事以及民政、人事、侨务等相关事宜。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志书要记载其组织机构、重要会议及其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活动,反映其团结、民主两大主题作用。群团指由广大群众参加、被依法认可的社会团体。新方志中的群众团体,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种群众性组织,如工会、青年团、妇联、工商联、残联、侨联、社科联、文联、科协、学联等,主要记述这些组织的历史和现状及其在各种群众中所发挥的作用。政法包括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四个方面内容。其中,公安要记述警制沿革、政治保卫、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刑事侦察、预审、消防、户籍管理、交通管理等;检察要记述检察制度、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审判要记述审判机构、审判制度和诉讼程序、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等;司法行政要记述司法行政机构、法制宣传、民事调解、劳改劳教、律师、公证等。民政志是以民政部门所管业务为记述对象,内容主要包括优抚、扶贫、社会救济、社会流浪人员安置、残疾人员就业和扶助、烈士褒扬、婚姻登记、民事调解和基层选举等。劳动人事包括劳动就业、管理、职业训练、工资劳保以及人事方面统辖干部人员编制、任用、考核、培训等。军事是政治的继续,是政治的集中反映,志书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下,要写好军事地理、武装机构、兵役制度、驻军、民兵、兵事、防空等内容。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