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棣市地方志办公室区县志指导处
何谓地方志?阅汉代许慎《说文解字》曰:“志者,记也”。那么地方志即是记录某个区域事物的著作。
中国历史文化悠长博深,作为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地方志历史也同样源流长久,本文即从地方志渊源言起,向大家讲述中国地方志发展历史之梗概。
方志渊源众说
方志渊源历有众说,若详统不下数十种,其中在方志界有影响的约十几种。
[《九丘》说]元代集贤殿大学士许有壬言:“九州之作,谓之《九丘》。……志之由来当矣。”(《元一统志·序》)明代陈霖对此作了进一步的阐述。称:“古者,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聚此书。《九丘》亡,而后岁时记于荆楚,风土述于周处,方舆载于祝氏,虞衡笔地石湖。与大名贤者有录,花石有谱,各具丘之一也。而外史之遗意,今志之大凡也。”(正德《新市镇志·序》)
[《山海经》说]当代方志学家傅振伦先生认为:“我国方志源远流长,早在战国时期就有记载古代地理的《山海经》和《禹贡》。前者记载山川、形势、土性、物产、古迹,恰似今天的地文地理。后者记载方域、地质、物产、贡赋、政治,略似今天的人文地理。后世的地方志,即胚胎于此。”(《地方志漫话》)
[《禹贡》说]元代学者张铉在其修纂的(至正)《金陵新志》后的《修志本末》中指出:“古有九州有志尚矣!书存《禹贡》,周纪《职方》,春秋诸侯有国史,汉以来郡国有图志。”清人邹汉员在《黄阳山水图记·叙》中也言:“《禹贡》一书,为千古地志之祖。”当代目录学家王重民先生,在《中国地方志》一文中指出,《禹贡》是一部最早的全国性区域志书。当代档案学家刘光禄先生认为:“《禹贡》是战国时期的作品,它记述了全国的区划,将全国分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在每州之下,记载了该州的山川、土壤、田等、物产、贡赋、交通等。按照行政区划,记述一地的山川、贡赋等,就地方志书的体例来说,《禹贡》已经是基本上奠定下来了。”(《略谈我国古方志体例的演变》)
[《周官》说]宋代史学家司马光最早提出志书源于《周官》。其在《河南志·序》言到:“《周官》有职方、土训、通训之职,掌道四方,九州之事物,以诏王知其厉害。后世学者为书以述地理,亦其遗法也。”(《司马温公集》卷六十六)
[百国春秋说]汉代郑玄谓“志,记,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榛杌》,”(《周记注疏》)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亦持其说。其在《湖北方志叙例》中言:“百国春秋,实称方志。”近代文豪梁启超赞同此论,并作出进一步阐述:“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榛杌》、鲁《春秋》,墨子所称周之《春秋》、宋之《春秋》、燕之《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饮冰室文集·清代学者整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
[《国语》《战国策》说]近代学者金毓黻认为:中国地方志“启于《国语》、《国策》以国列为史,继于《华阳国志》,大成于各省州县方志。”(《〈文心雕龙〉史传篇证》《中化文史论丛》1979年第1辑)
[古之图记说]元代卢镇言:“古者郡国有图,风土有记,所以备一方之记载,今之志书,即古之图记也”。(《重修琴川志·序》)
[《汉书》说]清人李世祐在《襄陵县志·序》称:“班固《汉书》有地理、沟洫等志,为史中之体,与表、传分刻,此则郡县志之滥觞。”
[《南阳风俗传》说] 《隋书·经籍志·序》载:“后汉光武始诏南阳撰作风俗传,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先贤之传。郡国之书,由是而作。”清人张学都在《太平县志·序》中说:“东汉地区,有南阳风俗、襄阳耆旧之纪,而志郡邑者始备。”
[两汉时期说]当代历史学家史念海先生认为:方志的含义到两汉时期才明确起来。“……《后汉书·西域传》中所提出的‘二汉方志’。当时不仅有方志的名称,而且方志著作也是相当的繁多了,现在传世的尚有《三辅黄图》和《三秦记》等,虽属辑本,大体可见一斑。”(《论历史地理学和方志学》《中国地方史通讯》1981年第5~6期)
[《越绝书》《吴越春秋》说]清儒洪亮吉持此说。其于《重修澄城县志·序》称:“一方之志,始于《越绝》,后有常璩《华阳国志》。《越绝》先记山川城廓冢墓,次以记传,实后世志州县者所仿。”当代历史学家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亦说:“东汉会稽郡人赵晔著《吴越春秋》,又有无名氏著《越绝书》,两书专记本地典故,开方志之先河。”
[汉代图经说]历史学家谭其骧先生认为“地方志的渊源,确乎也可以追溯到汉朝。从《华阳国志·巴志》里可以看到,东汉恒帝时,定郡太守的疏文里提到《巴郡图经》,可见在此以前已有图经。图经就是一方的地图加上说明,这就是方志的前身。”(《地方史志不可偏废旧志资料不可轻信》《中国地方史通讯》第5~6期)
[《畿服经》说]清人谢启昆《广西通志·叙例》谓:“晋挚虞依《禹贡》、《周官》作《畿服经》,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城、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麾不具悉,凡百七十卷(以上为谢录《隋书·经籍志》),实后世方志之祖。”
[《华阳国志》说]清代学者刘光漠称:“方志之书,始于吾蜀。《华阳国志》其鼻祖也。”(《章石斋文钞·县志分篇议》)
上述方志渊源之说不仅皆是方志界大家,而且立言有据,可以作为研究方志起源的重要参考。就个人而言倾向于章学诚、梁启超之观点———春秋起源论。
方志之发端
目前有文字记载的方志可以追溯至周王朝。《周礼》(也称《周官》)记载,周代两职史官所掌,“小史掌邦国之志”,类似后代全国性的志书;“外史……掌四方之志”,类似后代分区性的志书。所谓四方之志,即地方志,亦称方志,是当时概括性的称呼。孔子周游列国,得见“百二十国宝书”,当也是这类方志。具体到各列国,名称却有不同,《孟子·离娄(下)》云:“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其实一也。”概言虽然几大诸侯国的史籍命名相异,但其同为史籍的性质是一致的,都是记载这些郡国的地方类的史书。周代的所谓国,法制是周王朝下的各个诸侯封域,相当于后世郡县的各个政区,所不同的是地方执政者有世袭和临时委派之分而已。故《乘》《祷杌》《春秋》等“百二十国宝书”,即春秋战国时期的方志。
春秋战国时期,还有诸如《禹贡》《山海经》等舆地图经,也是方志的一类。《禹贡》作者已不可考。据顾颉刚等历史学家考证,该书约成书于战国时期。从内容上看,《禹贡》采用分区之法,将全国分为九州,记述了当时黄河流域的区域、地质、物产、土贡、田赋和风俗等,内容虽然简明,但记述范围广褒。《山海经》共有18篇,由《山经》《海经》《大荒经》三部分组成。据考其中14篇为战国时作品,《海经》4篇为西汉初期著作。内容记载了山川、形势、土性、古迹及道里、民族、药物、物产、祭祀等。这两部是春秋战国时期侧重于记述地理方面内容的方志,是后世方志中地记、图经类地理书的发端。
秦灭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秦王朝推行郡县制度,在全国设置了36个郡。秦统一后,面对前期诸侯割据、战乱频繁的状况,出于统治的需要,一方面加强思想统治,“焚书坑儒”,使诸如“百二十国春秋”等大部分方志经籍毁于一旦,是中国方志史上的一大损失。然另一方面,为了了解各地情况,秦王朝曾颁令全国,要求地方将舆情详细上报,便于朝廷掌握各地情况作为加强统治的参考。据《史记·萧相国世家》载,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军入关,诸将争掠咸阳金帛府库,独丞相萧何先取秦府图籍,因而“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由此可见,各地上报秦廷的舆地详情,既有图,又有文字记载,其内容包含地理形势、民俗、户口、物质、经济等情况,较之以前的《周官》等方志和《禹贡》《山海经》等地理书,在体例内容上有了很大发展。但因秦王朝时间短促,且焚禁书记,加之项羽入关,焚烧咸阳,秦一统前后的本国典籍毁于大火,故有秦一朝史籍难知,有关秦朝方志方面的情况,只能从此窥知一斑。
汉朝建立统一的政权之后,疆域扩大,地区性渐趋复杂,生产虽然恢复,但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也是呈现着地方上的巨大差异,“广谷大川异制,人居其间异德”。(《隋书·经籍志·序》)汉朝为了巩固政权,加强统治,“是故疆理天下,物其土宜,知其利害,达其志而通其欲,齐其政而修其教。”(同上)为了掌握全国经济、地理和地方向朝廷输运贡赋情况,命令各地方政府把记载当地物产、贡赋和交通等资料随同天下计书既庋存于太史今,副本还要送丞相府作为行政的参考。其后由于地方文献的汇集编录,这类图籍随之而发展成为地志、地记。
汉朝撰述地志、地记的人较多,书名亦很多。如《三秦记》《上党国记》《上党记》《代都明记》《三晋记》等等。据《隋书·经籍志·序》记载:“(汉)武帝时,计书上于太史,郡国地志,固亦在焉。而史迁所记,但述河渠而已。其后刘向略言地域,丞相张禹使属朱赣条记风俗,班固因之做《地理志》。其州国郡县山川夷险时俗之异,经星之分,风气所生,区域之广,户口之数、各有攸叙,与古《禹贡》《周官》所记相埒。”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史记·河渠志》《汉书·地理志》的资料来源,多是郡国地志和地记。班固的“地理志”,其条例明晰,内容翔实,是一部地志佳作。范晔在《后汉书·郡国志·序》中赞言:“记天下郡县本末,及山川奇异,风俗所由,至矣。”自此志问世,不但正史以其为范本,地方志也都仿此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清人李世祐称“班固《汉书》有地理、沟洫等志,为史中之体,与表、传分刻,此则郡县志之滥觞。”(《襄陵县志·序》)可以说,《汉书·地理志》对地方志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东汉初期,还有两部地方志名作,即《越绝书》和《吴越春秋》。《越绝书》15卷,由会稽人袁康、吴平于东汉建武二十八年(52年)所撰,是记越国复仇之书,记述了春秋战国时期越国(今江浙部分地区)的地方历史沿革、城市、山川、人物、特产和风俗习惯等内容。《吴越春秋》为东汉人赵晔撰,记叙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的兴衰始末。全书15卷,今存10卷。前5卷叙吴国,起自周文王之子太伯,迄于吴王夫差;后5卷记叙越国,始于夫余,终于越王勾践。虽然记叙的史事与《越绝书》相似,但该书只记人物,不载地理及都邑、特产等,就对方志发展的影响而言,因其在体例、内容上比不上《越绝书》的充实周备,故其远不如《越绝书》影响深远。清代方志学家洪亮吉即赞“一方之志始于《越绝》”(《重修澄城县志·序》)。
汉朝地志、地记盛作之时,又出现了图经的萌芽。有王逸纂《广陵郡图经》和《巴郡图经》等。“图则作绘之名,经则载言之别。”(《玉海·十四》)据《周官》所记: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司险掌建九州之图;职方掌天下之图,主上方职贡;土训掌是地图九州形势,山川所宜,告王以施其事。由此可见,在秦汉之前,图经为各官分掌,故图经分载。到了秦汉图经已是左图右史,二者合而为一。这为隋唐时期图经类地方志发展奠定了基础。
东汉时期后汉光武(刘秀),注意地方文献掌故,“始诏南阳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郡目之书,由是而作。”(《隋书·经籍志·序》)一时仿效之作而起,各种“耆旧传”“先贤传”“风俗传”“风德记”以及异物、水道、山水等记纷纷而出。这些著书内容,一般都各自侧重而突出彼此的相异。“耆旧、先贤”多记乡里先贤耆旧之事,以表彰风德,以利教化,实际是一方的人物志。“风俗、风土、山水”等则记一方风土,如疆界地域、山川土地、道里户口、民情风俗等。另外,还有一些记载城廓、宫阙、苑囿、观阁、仓厩、陵庙、坊市之作。可以说两汉时期的地志、地记、图经,以及风俗传记、耆旧传、风土记等体例章法,虽各自为体,散而不统,但形成了方志的雏形,尤其《越绝书》《吴越春秋》等,其体例为后世地方志所取法,影响较深。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政治大分裂、民族大融合的时期。当时社会动荡,政治演变复杂,学者文人多失志于仕途,转而潜心于著述。这时,两汉期间的独尊儒术思潮开始衰落,代之以学术上的百家争鸣,尤其是史学,十分繁荣,出现了8家《后汉书》、19家《晋书》,还有家乘、族谱、行状、志铭等。方志方面则涌现出地志、地记、图经、风俗、异物、山川等多个门类,勇敢地跻身于学术之林,与史学、地理学相互影响,竞相发展。但由于当时书写工具艰贵,各种文籍数量稀少,加以兵焚水患频仍,文籍损佚惊人,至今能幸存者寥若晨星,仅陆广微《类地记》等数种粗保原貌,其余非亡佚则残缺,仅书目录于《隋书·经籍志》。
《隋书·经籍志》地理类述山水者凡8种,述风俗者凡6种,述建筑者凡7种,述物产者凡5种,述坟墓者凡1种,其中多为魏晋南北朝时作品。除地志范畴单一的书籍外,南齐陆澄集《山海经》以来160家,编《地理书》149卷,录1卷;梁朝任防于陆书之上新收84家,编《地记》252卷;南陈顾野王复抄众家言撰《舆地志》30卷,这3种皆为地志总汇。在图经方面,西晋裴秀绘《禹贡地域图》18篇,以一分为十里,一寸为百里,每幅地取方丈,是今所知世界最古的历史地图集。其余以州、郡地区的书籍共398种,从其中如常宽《蜀志》,晋《三辅故事》和《大魏诸州记》等书目看,性质应属方志类著作。但由于上述书籍未得传世,有目无文,无内容可查。从这些书的书目看,多数卷数甚少,其记述的内容必不全面,说明此时记述地区性著述,十之八九内容单一、形式简短,言其为后世成体之方志可谓勉强,应属方志的一部分。即使如是,这些著述对中国地方志发展起到了承前续后的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堪称成体方志的,以后世标准当得三书要议的,当首推西晋挚虞撰《畿服经》和东晋常璩撰《华阳国志》。《隋书·经籍志·序》记载:“晋世挚虔依《禹贡》《周官》,作《畿服经》,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亨、城、道里、土、民物、风俗、先贤旧好,靡不悉具,凡百七十卷,今亡。”从上述记载中可知《畿服经》不仅记述了地理,而且还记述了特产、风俗、人物等内容,是一部综合性的志书。然文已佚,无法从记述的内容中核其良莠。《华阳国志》12卷,门目分为《巴志》《汉中志》《蜀志》《南中志》《公孙述、刘二牧志》《刘先祖志》《刘后祖志》《大同志》《李特、雄、寿、势志》《先贤士女总赞记》《后贤志》《三州士女目录》等。其时限上起远古、下迄晋穆帝永和三年(347年),内容少许涉及全国的统一、割据,详细记述地方政权的兴亡,其余如地望、物产、风俗、人物、道路、关隘、民族、大姓等皆有记述。如果细分,《华阳国志》一卷至四卷主要记载梁、益、宁三州的历史地理,类似后世方志中的地理篇;五卷至九卷以编年体形式记述公孙、刘焉刘璋父子、蜀汉、成汉4个地方割据政权以及西晋统一的历史,略似后世方志中的本纪和后世史书中的大事记,但较之详繁;十卷至十二卷记载三州自汉至东晋初年的“贤士烈女”、“望族大姓”,相当于史籍中列传和后世方志中的人物传。从内容上看,《华阳国志》史实、地理、人物三结合;从体裁上说,是地理志、编年史、人物传三贯通,为中国方志编纂之首创。其书钞传世翻刻既久,文字虽复多衍逸窜讹,但能传世于今,成为西南地区考史之重要依据,实属现存最早最典型之方志。故唐刘知几《史通·杂述篇》,称其说“详审不朽”。宋吕大防在重刻此书的序文中称“蜀记之可观,未有过于此者。”而清代刘光谟更是奉其为方志之源,称“方志之书,始于吾蜀。《华阳国志》其鼻祖也。”(《章石斋文钞·县志分篇议》)东晋常璩不仅编撰不朽之作《华阳国志》,而且对方志的价值和作用也有精辟的见解。其在《华阳国志·序》中言:“夫书契有五善:达道义、章法式、通古今、表功勋,而后旌贤能。”这也是目前所能见到的对方志理论的最早阐述。
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有一个独特的现象,即出现了大批私撰地志。自东汉开始,出现了一些私人撰书的州郡地志。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地志的数量激增。甚至出现郦道元《水经注》这样传世不朽的地理志著作。
方志之发展
隋唐时期方志由私撰一举成为官修。官修志书的优点是可以在短时间内,集中足够的人力和资源,由史馆(后世为志局)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组织、分工合作,成书较快。官修制度极大促进了方志的发展。
《隋书·经籍志》记载:“隋大业中(605年~617年),普诏天下诸郡,采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故隋代虽历史较短,却有《诸郡物产土记》151卷、《区宇图记》129卷、《诸州图经集》100卷,记注甚众。这些地理总志卷帙之众多、内容之繁多,为前代志书所莫及,也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纂修这一类志书创立了格局、奠定了基础。
唐代,官府纂修图经制度比隋朝更严密,由皇帝下诏,各州府每3年(一度改为5年)一造图经,送尚书省兵部职方。于是不仅有当朝史官、名臣亲自撰写方志,而且各郡府也相继撰写了一大批反映地方地理、政治、人文等概貌的地方志。这些志书不仅取材较以前广泛,而且在详略适中、记叙有法、内容真实等方面也非前志能比。
唐代纂修的第一部地理总志是《括地志》550卷。作者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第四子魏王李泰。该书从唐贞观十二年(638年)撰修,至唐贞观十六年(642年)成书,历时5年。全面记载了各地的建置沿革、山川名胜、河流汇集、风俗物产、往古遗迹以及人物故事等等。唐太宗赞其:“博采方志,得于旧闻,旁求故老,考于传信,内婵九昭,外报八方,简而能周,博而尤要,度越前载,垂之不朽。”但《括地志》有志无图,内容不能算是完备。且书早佚,今只能见他书所引佚文。而后唐德宗贞元年间(785年~804年),鸿胪卿贾耽撰《海内华夷图》和《古今郡图道县四夷述》两书,有说有论,图说并行,并以图闻名于世。特别是《海内华夷图》,史载其广三丈,纵三丈五尺,以一寸折百里,古郡国题以墨,唐之州县标以朱,是一幅巨大的地理志图。此图之佚,实为史憾。唐代全国性总志的代表作是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全书40卷,以唐制分别记述各府州县户口、沿革、山川、道里、贡赋等,卷首并附图。南宋时图亡佚,书名从此改称《元和郡县志》。由于作者为唐朝两任宰相,精于地理,熟悉各方面的情况,故所著“详细集中,记叙有法”。此书不仅是魏晋以来保留下来的最古的一部全国性总志,也是最好的一部。
唐代方志的主要形式是图经,唐刘知几《史通·杂述篇》称之为郡书、地理书、都邑簿。当时所修的图经已经遍及全国,连边远州县也不例外。清朝末年,甘肃敦煌石室发现的唐人图经就有《沙州图经》《沙州都督府图经》《西州图经》《沙州地志》《敦煌录》《敦煌名族志》《瓜沙伊西残志》等多种。其中《沙州图经》是中国迄今现存最早的图经,修于唐玄宗开元年间(713年~741年),距今已有1200多年。从残存的部分看,文字简洁、叙事明爽,除记载当地的行政机构和区划外,对于当地的天象、蓄水、碱卤、梁泽、堰堤、驿所、县学、医学、社稷坛、杂神、寺庙、墓冢、古城、祥瑞、异怪、歌谣、古道等都有详略不同的叙述。从体例上讲,分门别类、有图有说,并有综合记述。可以说只须加入人物、政事、赋税等,便具综合性方志之形。
这一时期的方志,有两个明显的趋势:一是记述,虽然还多以图经、图记、地记为名号,但已开始称之谓“图志”或“志”,并且“经”和“志”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图的地位和作用明显缩小。二是这时的志书,为了加强封建中央政权的统治,对人民的财富进行进一步搜刮,增加了“四方贡赋、建置治军、因时制度、事迹人俗”等门类,由过去单纯记载地理方面的志书,开始演变地理、政事并重。这在方志发展史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也是方志体例逐步趋向完善的表现。
另外,这一时期对方志本身的研究也取得不少成就,魏徵等人编著的《隋书·经籍志·序》中就系统地记述了唐以前方志的发展和各个时期的特点,极具价值。
方志之完备
宋代,地方志的编纂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此时,地方志著述取材更为广泛,分类更为详密,体例更为完备。张国淦在《中国古方志考·叙例》中指出“方志之书,至赵宋而体例始备。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使、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可见,宋代的地方志编纂已经完全摆脱了隋唐以前多分别单行、各自为书,门类只限于地图、山川、风土、人物数种的简单体例,从而奠定明清以来一般地方志的体例。
两宋时期,不仅是官修地方志盛兴,私家方志著述也相当发达,成就十分显著。这与当时统治者的倡导和外族的频繁进击是分不开的。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北宋王朝后,曾三令五申,要求各州郡编造图经、纂修志书。据《宋史》记载,宋太祖在建国后不久,即下令规定:“凡土地所分,风俗所当,具古今兴废之图,州县之籍,遇闰岁造图以进。”后又命大臣卢多逊等人重修天下图经。宋真宗在位时,下诏由李宗谔等负责,纂修《祥符州县图经》1566卷。宋徽宗时,朝廷设置了“九城图志局”,开后世建官方机构修志之先河。南宋时期,虽然偏安一隅,政治上无任何建树,军事上为金蒙所迫,但在纂修地方志方面,却做出了成绩。由于外族的进迫,众多有识之士依托纂修方志以表达对祖国山河之爱,纷纷纂书修志,产生了大量的地方志和私人著述。如程大昌《雍录》和陆游参修的《嘉泰会稽志》等,就是这样的产物。
宋代方志在唐以前的“图经”基础上,出现了举凡舆地、风俗、物产、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等门类汇目为一编的志书。志书体例由分散到聚合,逐渐充实完善,内容重点由以地理为主体向以人文为主体发展,尤其“风俗”一门,记述较详。“图经”由盛而衰,充分反映这一时期的方志,已经充分从地理学中分离出来,志书个性特点渐趋明显。
两宋时期的上乘志书很多。如李宗谔的《祥符州县图经》、乐史的《太平寰宇记》、王存的《元丰九域志》、欧阳修的《舆地广记》、祝穆的《方舆胜览》、王象之的《舆地纪胜》以及宋敏求的《长安志》、朱长文的《吴郡图经续记》、潜说友的《临安志》、范成大的《吴郡志》、周应合的《景定建康志》、罗愿的《新安志》等等,都是著称于世、颇具影响的名著佳志。
这一时期,志书续修重修业已普及。如宋乾道五年(1169年),编纂《四明图经》;宋宝庆四年(1228年),复纂《四明志》;31年后,宋开庆元年(1259年),吴潜修又纂修《四明续志》,对旧志颇多“兴笔补废”。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的续修图志也出于宋代。宋皇祜三年(1051年),王洙、常禹上新修《地理图》50卷、《图绘要览》1卷,诏赐名《(皇祐)方域图志》。王、常二人又于宋至和元年(1054年)上《(皇祐)方域续图》,即是对前图志基础上的续补。而北宋王曾于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撰《(祥符)九域图》3卷,历6年书成。至宋熙宁八年(1075年),诏命三馆秘阁删定《九域图》,命王存审其事。王存据旧志于宋元丰三年(1080年)修成《(元丰)九域志》,并于元丰八年(1085年)颁布。此志体例虽仿《(祥府)九域图》,然无图绘之作,体例变化甚大,改图为志,实属重修。
地方志在宋代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发展,不但同统治者重视修志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活字印刷术的发明也为修志提供了外部条件。同时,汉唐以降地方志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也为宋代方志的发展准备了经验和基础。
宋代由于方志盛行,积累了丰富的修志经验。并将这些经验经过总结上升成为方志理论。宋代方志理论研究风气浓厚,纂修方志的人多在志书的“序”、“跋”中阐述自己的修志主张和见解。内容一是关于修志的目的和意义,二是如何编撰方志。对于前者,宋代志书编撰之人认为,方志在“资政”方面,“有补于世”,可以“告后之为政”,能起到“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的作用;在“教化”方面,则可借先哲往事使后人砥砺名节,正风定伪,有楷模和警策的作用。而宋代在方志理论贡献最大的是方志的编撰方法和体例问题。如周应合提出在方志编修过程中,必须做好“定凡例”“分事任”“广搜访”“详参订”四步修志程序(《景定建康志·修志本末》)。再如,罗愿反对把志书简单地变成资料大汇抄,主张要经过编修者的加工,而这种加工,必须是有观念有取舍的雕琢,“必使涉于学者纂之”。宋代学家的这些方志理论,对明清的方志学的形成,起到了先驱的作用。即使在今天,其中不少见解仍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两宋时期在修志的组织、规模、体例、内容和理论等方面都超过之前任何一个朝代,是中国方志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元代方志的突出贡献,是开创中央政府编撰全国性一统志之先河。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集贤大学士行秘书监事扎马刺丁奏议:“方今尺地一民,尽入版籍,宜为书以明一统。”世祖采纳,命其及秘书少监虞应龙,据职方所上版图纂辑,于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成书750卷,命名《大一统志》。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元廷得《云南图志》,成宗大德二年(1298)又得《甘肃图志》,翌年得《辽阳图志》,随令秘书增修。索兰盼、岳磷主修。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年),成书1300卷(一说1000卷)。元顺帝至正六年(1346年)刊发,定名《大元一统志》,并诏命许有壬制序。此书大类分十一省,每省分路或府;再下分州,大多以一州为一卷(少数为二卷、三卷);每州则分建置沿革、方廓乡镇、里至山川、土产、风俗、形势、古迹、官迹、人物、仙释十目,每目无事实者缺之,有事实者详之,内容包括汉唐以降古图经成份,异常闳博周密。清人吴骞跋残本曾赞:府、州、县建置沿革一门,正文既详,复取古今地理各书,参互考证,细注其下,堪称方志典范。《大元一统志》于元末战乱中迅速散失,可谓之方志史上一憾。其佚文散见于《永乐大典》《明一统志》《满州源流考》《热河志》等诸书。近代学者金毓黻,辗转收集15卷,曰残本;又从群书中摭拾遗文逸句,纂为4卷,曰辑本:又以钩稽所得,举条目,辨正伪,撰为考证。金氏三著贡献于方志,使今人可窥该志一貌。
元代区域性方志无论从质量和数量都不如宋代,见于著录者约160种,今存10种,但多为善志。如于钦《齐乘》、徐硕《嘉禾志》、冯福京、郭荐《昌国州图志》、袁桷《四明志》、王厚孙《四明续志》、俞希鲁《镇江志》、卢镇《重修琴川志》等等。
一般认为,元朝残暴、落后的统治,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迟滞,对于方志发展带来严重消极影响。但总体看来,元代修志和方志理论研究,虽不及宋代发达,其在某些方面也有新的进展,如讲求实用的主张,就极具特色。李好文在编纂《长安志图》时,提出“图为志设”,并认为“沟渠之利,疏溉之饶,生民衣食之所系焉。”(《长安志图·序》)是“泽千秋”的大事,纂修志者不得遗漏。且现存的元代志书中,后人赞之者大半。可见元代方志事业对于明清方志事业的影响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方志之成熟
明代是中国历史上修志体系臻于成熟和修志制度正式形成的阶段。
明代修志的成就很大。据《中国地方志综录》载,明代地方志770种,10087卷。这个时期方志的特点:
一是,官方对修志十分重视,正式颁令修志条例。明王朝开国之初的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即下诏令儒臣类编地志,即《大明志书》。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复编《大明清类天元分野之书》24卷。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又诏编《寰宇通衢书》。明成祖永乐十六年(1418年),诏修天下郡县志书,紧接着两次分发修志条例。条例规定郡县志书门目二十一卷,正式确定了官方修志制度和体例。但依此条例编纂的志书,或早佚或未成,至今难觅其踪。
二是,继元朝建续编修全国一统志。明代景泰初期,敕撰《寰宇通志》,由陈循、高为主持。明景泰七年(1456年)成书119卷,时值宫廷政变而未刊行。明英宗复修,又令李贤等改修,于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成书90卷奏进,赐名《大明一统志》。明英宗御制序文置于冠首,锓版刊发。至明万历年间,又对此志进行增补。《大明一统志》是中国历史上继元朝《大元一统志》的第二部官修一统志书。是书以顺天府(今北京市)、应天府(今南京市)及明廷十三布政司领辖各府分卷,府下子目依《大元一统志》,但作了一些调整,删去坊廓、乡镇、里至等,增加郡名、公署、学校、书院、渎梁、寺观、陵墓、祠庙。然此书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远逊于《大元一统志》,篇幅不及其十分之一,且内容粗糙多舛。清代学者顾炎武《日知录》曾予以指责。
三是,明代方志最大贡献是大行政区的省志成其体系。明代由于承袭元代行中书省的行政区划,分全国为十三大行政区,称之承宣布政使司。但人们仍习惯简称为“省”,故以一布政使为范围的志书,仍称其“省”志。据《明史·艺文志》载,十三布政司无不有方志。有曰图经的,如赵瓒撰弘治《贵州图经新志》17卷;有曰书的,如何乔远撰万历《闽书》154卷;有曰志的,如熊相撰正德《四川志》37卷;有曰总志的,如王元正撰嘉靖《四川总志》16卷,徐学谟撰《湖广总志》98卷;有曰通志的,有黄仲昭撰弘治《八闽通志》87卷,张寅撰嘉靖《山东通志》40卷,周广撰嘉靖《江西通志》37卷,张道撰嘉靖《贵州通志》12卷,黄左撰嘉靖《广东通志》70卷、《广西通志》60卷,马理撰嘉靖《陕西通志》40卷,周宇、马从晤撰《陕西通志》35卷,等等。正因明代省志曰通志者最多,故而导致清代沿袭,其省志概名通志。
四是,明代编修府、州、县、卫等分区性方志大增。张邦政于(万历)《满城县志·序》所言:“今天下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这其中当以县志为最多。这些志书大多出于官修,依明廷永乐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加减类目。明代修志虽众,然由于明廷统治严厉,官吏腐败,地方官假于俗士,对旧籍轻改妄删,对新材掠美炫奇,成书大都芜杂,与宋志相比较,佳编寡鲜。但其中亦有被后人称赞之佳作。如张钦《大同府志》18卷,撰于明正德八年(1513年),分14门,“烽堆”门为其独创,卷首有车营、战车诸图,因大同属边关,故侧重武备。如康海《武功县志》3卷,正德年间撰,以文简事赅而见称。其中《官师》择录人物,善恶并举,褒贬兼书,独破历来志书有美无刺、恶者不录之旧俗,颇显勇气。如韩邦靖《朝邑县志》2卷,亦为正德年间编撰。分总志、风俗、物产、田赋、名官、人物、杂记7篇,然全书不过七千言,其简赅之极,为志家称道,谓之“记录质实、文采可诵”。再如,盛仪《维扬志》38卷,嘉靖年撰,因扬州旧名维扬而名。此志列扬州郡邑古今图,建置沿革等8志,秩官、人物列传2篇,体例完善。尤其是宋代编撰的扬州三志失佚,其书是考据扬州历史的宝贵资料。另外,明代县志中也记述了一些颇有价值的资料,不失为散珠遗珍。概括起来,可有四个方面的内容:1.记述明代工农业生产,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概貌。如,嘉靖《龙溪县志》记载了近海山田的灌溉之法、耨草及佃田和一田二主制等内容,兼及于生产和生产关系。《江阴县志》记载有当地的农副业生产、农业生产工具及其形制和渔业生产等。在记载当地手工具生产时,反映了木工、土工、金工、石工、设色工等分工情况。《太原县志·水利》记载了“晋水每霸于豪强,汾水专利于渠田,弊也久矣”的社会不公状况。这些资料对于研究明朝农业史、手工业史、社会史极具价值。2.记述了明代人民生活这状况,反映了当时社会矛盾的普遍性的严重性。如嘉靖《兰阳县志·田赋志》附载纂者的“人民昔少今加少,缓级名均实末均”的诗句。又如《江阴县志》记有“通邑小民,生理单薄,凶年糠豆不赡、短褐不完,夫妇相守以死有焉。”这些内容,极其具体、翔实,弥补了正史记载的不足,是明代劳动人民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3.记载了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风俗,反映了明代时期的民族关系。如嘉靖《恩南府志》就详细记载了古代仡佬族的家亲殿和崖葬习俗。万历《慈利县志》记载了瑶族人民的生活、婚姻生养等习俗。4.一些明志通记载了当时科学文化方面的内容,沿海地区的志书则记有海上贸易和抗击倭寇的斗争。可以说,明代方志是从各个领域开展对明代历史研究的丰富资料宝库。
五是,明代注重边镇要关修志。这是因为明朝与蒙古交恶,北部边防极重,故反映边关防务的图志之多远远超越前代。除前面所言《大同府志》外,有嘉靖年间郑晓撰《九边图志》,万历四年(1576年)刘祖撰《四镇三关志》(四镇:蓟、昌、徐、辽,三关:居庸、紫荆、山海)10卷,万历年间刘馀泽撰《延绥志》8卷,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王士翘纂《西关志》32卷(其中,《居庸关》10卷、《紫荆关志》8卷、《倒马关志》7卷,《故关志》7卷),另外,还有詹荣明纂《山海关志》8卷等。诸书虽名曰边、镇、关,内容并非仅局限于军备,山川形势、建置沿革、田地赋税、力役调支、风俗学校、人才选举、奏章文牍、民族部落,皆有涉及,实属成体方志。
明代方志的体例,较前更臻完备。首先,不少志书已有凡例。如嘉靖《辽东志》即有凡例15条,嘉靖《金辽志》也有9条。凡例的出现使志书体例和编撰更趋规范。其次,明志在重视文字记载的同时,一些志书也注重舆图的载录。如《辽东志》有舆图17幅,《金辽志》有19幅。其三,明志类目设置多为两级,层次较为分明。
明代对于方志理论研究较少,没有形成完整的方志学。在这方面,可以说明代上不逮宋,下不及清,但也不能说明代于方志理论无一点成就,也曾有人慎独地思考这方面的问题,总结历来修志经验,力求从理论上探求方志的性质、意义和功用。如嘉靖直隶《池州府志·序》谓:“志者记也,所以纪事之实也,即四方之史也。”再如嘉靖《曲沃县志》主修者刘鲁生,在其志序中明确指出,一部好的志书,应该“其载欲悉,其事欲核,其书欲直”。他还认为,要编好一部好的志书,“必广询博采,而后无遗迹:循名责实,而后无讹传;义正词确,而后无赘语;类序伦分,而后无乱章。”这些关于广泛调查采访、认真考订资料、正确行文表述、合理安排内容的编纂主张,是很有价值的。
方志之鼎盛
清代在明代方志普遍化的基础上空前发展,可谓中国封建王朝方志之鼎盛时期。清廷重视修志超乎于前朝。早在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就命令河南巡抚贾汉复督修方志。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保和殿大学士卫周祚奏报,建议各省纂修通志,以备编纂《大清一统志》需用。康熙采纳,诏令各地设局修志。并将清顺治期间河南巡抚贾汉复主修的《河南通志》颁发全国,统一格式,对地方志纂修提出既严厉且明确的要求。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礼部奉旨催各省,限三个月完成通志。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河南巡抚亦曾通令所属府、州、县编修志书。同时颁发牌照,提出凡例二十条,对时代断限、材料取舍、文字详略、史实考订、叙事先后以及地图绘制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清雍正六年(1728年)十一月,诏令各省重修通志,并于二三年内成书,上于史馆。不久又令各州、县志,每60年一修。
清廷皇帝个人对修志的重视和造诣也加于前朝,尤其是雍正皇帝和乾隆皇帝。雍正皇帝于清雍正六年(1728年)根据编纂《大清一统志》总裁官大学士蔡廷锡等所奏,针对修志中出现的问题,尤对各省志书采录人物事迹事宜,在上谕作了详明的论述:“朕惟志书与史传相表里,其登载一代名宦人物,较之山川风土尤为紧要。必详细确查,慎要采录,至公至当。”(《清世宗实录》卷75)故明确“著各省督抚,将本省通志重加修辑,务期考据详明,采摭精当,既之阙略,亦无冒滥,以成完善之书。”(同上)乾隆皇帝对于修志事宜更是关注,凡进呈的稿本,都要亲自过目审核,发现有不妥之处,皆提出修改要求。如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的上谕,即对进呈的《大清一统志》内江府的人物不载张照一事提出具体中的修改意见。乾隆认为,张照之人,虽曾因过失获罪,然其“文采风流”,“资事明,书法精工”,“海内所共推重”,若“不登志乘”,将造成“一代文人学士,不数十年竟归泯没”的损失。在乾隆看来,对于人物应“瑕瑜不掩,公论自在”,而不录这样的历史人物是不恰当的。故其在上谕中饬令“即将张照官秩出处事迹,一并载入。”“各省志或有似此者,纂修诸臣皆宜查明奏闻补入(一统志)。”(《大清会典事例》卷1051)雍正与乾隆能对修志提出如此具体的意见,足证其对于修志的重视和对修志理论造诣之深,为前朝历代皇帝所不及的。
正是因为清廷对修志如此重视,清代地方长官,常常招聘厚学能文之士,领衔修志,并以此标榜儒雅,争相斗文,造成浓厚的官修志书风气。至于修志学者,视野开拓,认识提高,渐对方志不再轻视。尤其乾、嘉之际,诸般学术蓬兴,曰修志为著述大业,探讨研究之风日进,实践理论,循环影响,官修私撰,交互推动。这其中不乏朴学大师主撰方志者,故使清代方志空前发达。目前留世的清代方志达5768种,占中国历史方志总数的三分之二强。其数量浩瀚,范围博广,成果累硕,堪称中国历史之最。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三次兴修《大清一统志》。《大清一统志》始修于清圣祖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初次成书于清乾隆八年(1743年),全书342卷。二次成书于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共420卷。终修于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为560卷。终修因始于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事迹断限于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故定名为《嘉庆重修一统志》,通名《大清一统志》。此书大类,首列京师(北京),次置盛京(沈阳),再列各省,而后列蒙古藩部及朝贡各国。各省先列图、表,后为总叙,再次以为府、直隶厅、州分卷,卷下领州、县。蒙古各藩部分卷体例如省。各府、直隶厅、州下设子目二十七:即表图、疆域、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域地、学校、户口、田赋、税课、职官、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烈女、仙释、土产等。其内容详于《大明一统志》,而略于《大元一统志》,为其一半弱。从兴修的时间推算,清廷纂修全国性统志大约50年一次,可以说有严格的制度和完备的体系。而且,每一次兴修一统志,都是对地方志的编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其次,分区性的省志即通志编修全面铺开。畿辅(河北省)、盛京(辽宁省)与18个省全部撰志。其中当以章学诚主撰的《湖北通志》最优。章氏受湖广总督毕沅邀聘编修《湖北通志》,稿本已就,毕去职,继任者听别人驳议而大兴改易,原稿随后损残。此书为章氏方志学说实践之精化,原稿损残,深堪惋惜。其它,如清嘉庆六年(1801年)刊行的谢启昆修、胡虔撰《广西通志》279卷附1卷,清道光二年(1822年)刊行的阮元修、陈昌齐和刘彬华撰《广东通志》334卷附1卷,清光绪四年(1878年)刊行的何绍基、杨沂孙撰《安徽通志》350卷,清光绪七年(1881年)刊行的撰《江西通志》180卷,清光绪十年(1884年)刊行的李鸿章和张树声修、黄彭年撰《畿辅通志》300卷,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刊行的王轩撰《山西通志》184卷附1卷,清宣统二年(1910年)刊行的王树丹撰《新疆图志》116卷附1卷等等,亦为学术界推评的佳作精品。
其三,府、厅、州、县的志书编修普及。这类志书为清代志书之大者,浩瀚博繁。其中部分志书是聘请当时朴学大家撰著,故为现代方志学者称颂公推者,不下二三十种。府志者,如孔尚任撰《(康熙)平阳府志》36卷,邵晋涵撰《(乾隆)杭州府志》110卷,齐召南、汪杭撰《(乾隆)渔州府志》30卷,洪亮吉撰《(乾隆)怀庆府志》32卷,姚文田、江藩撰《(嘉庆)扬州府志》72卷,郑珍、莫友芝撰《(道光)遵义府志》48卷,冯桂芬撰《(同治)苏州府志》150卷,缪荃珂撰《(光绪)顺天府志》130卷。州志者,如孙星衍撰《(乾隆)郑州志》25卷,章学诚撰《(乾隆)和州志》残本三篇,王昶撰《(嘉庆)(直隶)太仓州志》65卷,王念孙撰《(嘉庆)高邮州志》12卷。县志者,如马脯撰《(顺治)邹平县志》8卷,陆陇其撰《(康熙)吴寿县志》10卷,章学诚撰《(乾隆)永清县志》25篇,李兆洛撰《(嘉庆)凤台县志》12卷,钱大昕、钱大昭撰《(嘉庆)长兴县志》20卷,汪士铎撰《(同治)上元江宁两县志》28卷,段玉裁、李芝撰《(光绪)富顺县志》5卷,王运撰《(光绪)湘潭县志》12卷,等等。这些著名的方志,若以今日标准衡量,缺陷仍多;即以当时标准揆度,亦非全美。但是与明代志书相比较,与同代众多志书相比较,皆能摈除庸人的摘录抄袭。考校审慎,文词雅驯,且各有特色:或详建置、或详沿革、或详河渠、或详物产、或详财赋、或详教育、或详文献,对地方行政裨益有助,为后人修志撰志之借鉴楷模。
其四,修志范围空前扩大。有清一朝,官修志书制度严格,县以上志书只能官修,私人不得指染。故众多文人学者,地方名流,为撰志立传,只能别辟蹊径。所以清朝县以下的乡镇、里巷、关塞、山川、封聚、津渡、桥梁、名胜、寺观、古迹、特产甚至大姓名族,其中重要或流传较广者亦往往有人撰志立传。另外,黄山、泰山、盘山、西湖等名胜也都有文人骚客纂文成志。此类单一志书,实为志书中专一门类的扩展,对于保留这些方面的历史资料颇有帮助。
其五,清代辑佚大量古志。唐、宋以前的志书,至清百不存一,实为志界之憾。清朝学者特别是朴学大师,从类书、史籍、文籍中引证考据,辑录佚志,编纂为书。如王漠《汉唐地理书钞》,收辑古地志约50种;马国翰辑《玉函山房辑佚书》,收唐以降志书约60种;陈远溶《麓山精舍丛书》,收宋以上湖南地区志书75种。此外,还有就单一志书进行辑佚的,如毕沅辑《晋书地道记》和《大唐三秦地志》,孙诒让辑《永嘉郡记》,张澍辑《三秦记》《徐州记》等等。此类著作虽属辑录零星材料,但对于索考方志渊源,保留历史资料,功不可没。
清代不仅是中国方志发展的鼎盛时期,而且也是方志学形成的重要时期。清代修志的兴盛和长期持续,积累了丰富的修志经验。而文人学者参与修志,为总结修志经验,进行方志理论研究创造了良好的人才条件。清代方志学的形成源于清初,繁盛于乾、嘉时期,是乾、嘉学派中清代著名文人学者将继承历代方志理论研究成果的宝贵遗产和积累的现实修志实际经验相结合,通过探索升华总结出来的。
清初学者对于清代方志学的形成,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在整理研究地方志的基础上,撰写《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域志》,开综合研究和利用地方志之路。其于《营平二州史事序》里,总结历史研志经验,对修志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即:修志之人一定要有学识;网罗天下志书作参考;实地调查研究、反复勘对;有充足的时间;文字要通俗易懂。康熙时期的卫周,据史者应具“才、学、识”的三长理论,引申为修志者也应具“正、虚、公”的“三长”论点。其于《曲沅县志·序》中言:“修志者亦有三长,曰:正、虚、公。”依其所言,“正”即是修志者须刚正不阿,不屈从权贵;“虚”即修志者要虚己受人,广纳众议;“公”即修志者要公正公道,不为门户之见所左右。这“三长”实际是对修志者提出的“志德”标准,是“史德”观念对方志理论的影响。雍正时期的方苞,不仅是清代著名的散文家,而且也是一位有实践经验的方志理论者。其于《与一统志馆诸翰林书》中,阐明修志必须体例统一,反复校勘,由博返约,以简明为贵、以冗杂为戒等主张,切中撰志要约。正是清初著名学者这些对方志理论的卓越之解,为乾、嘉时期清代方志学的确立打下基础。
乾隆盛世是清代方志的繁盛时期,其中志家辈出,且形成不同流派。归纳起来,若从志书体例、笔法区分,有简派和繁派,新派和旧派之分;若从学术观点区分,有地理学派和历史学派之分。即以钱大昕、戴震、孙星衍、洪亮吉等为主要代表的地理学派(亦称考据学派)和以章学诚为主要代表的历史学派,是清代方志学的两大主流学派。他们的争论对于清代方志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地理学派认为:“古今沿革,作志首为重。”(戴震《戴东原集·应州续志序》)“一方之志,沿革最要。”(洪亮吉《更生斋文甲集·新修庐州府志》)“地志者,志九州之土也。”(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与章进士学诚书》)地理学派纂修方志,有“图经”之风,主张注重地理、考证,不甚重视史事记载。如王源即言:“地志原以志地,人物在地志一端耳。”(《居业堂文集》卷八《再与康孟谋论修郃志书》)从此学派所修的志书看,重点置于地理部分,而人物、职官等则较为简明。地理学派的观点源远流长,并不是清代学者独创,而是历史上传统观点。从《七录》《隋书·经籍志》,一直到清代《四库全书》的分类,都将地方志列入地理书范畴。而清代地理学派无非是这方面理论的集大成者。地理学派的观点对于历史上包括民国期间地方志编修颇具影响,甚至当今史学界仍有学者将地方志视为地理学著作。
历史学派以章学诚为代表。其主要方志理论著作为《文史通义》《校雠通义》等。其中《文史通义》是其最主要的著作。全书分内篇五卷,泛论文史;外篇3卷,专论方志理论。他把自己的史学理论创立性地运用于编修方志,并在总结前人修志经验的基础上,融合自己的经验体会,写出《方志立三书议》《修志十议》《州县诸立志科议》等方志理论著作,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方志理论,确立了方志学,为中国方志的纂修事业奠定了理论基础。章氏建立的方志理论体系,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志为史体”、“方志乃一方之重史”,论定了地方志的性质,改变了历来把方志归于地理书类的旧观念,辩明了方志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二是,系统地阐明义例和方法等方志编纂学的主要内容,提出编纂方志应乘“二便”、有“三长”、立“三书”、定“四体”、克“五难”、除“八忌”、达“四要”,修志“当观史法”的主张。他认为,修志应乘“二便”:“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修志十议》)修志之人须有“三长”:“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同上)方志之书应如《史记》、《汉书》,严名分,列尊卑,谨守《春秋》家法,讲究义理。志书应当立“三书”:“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文史通义·方志立三书议》)其中当以“志”为主体。“志”的内容上应当有“四体”:“皇恩庆典,当录为外纪;官师铨除,当画为年谱;典籍法制,则为考以著之;人物名宦,则为传以列之。”(《文史通义·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方志撰写要克“五难”:“清晰天度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修志十议》)方志以编撰过程要排除“八忌”:“忌条例混杂,忌略详失体,忌偏尚文辞,忌妆点名胜,忌擅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化,忌贪载传奇。”(同上)最终归之于“四要”:“要简、要严、要核、要雅”。(同上)另外,章氏还强调编修志书要重调查访问,注意序次编排,详近略远,立论谨严,据事直书,认真辨体等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方志编纂学。三是,建议州县设立志科,以保存历史档案。并作到“登载有一定之法,典守有一定之人”,(《文史通义·州县请立志科议》)为“异日开局中纂修”(《文史通义·答甄秀才修志第一书》)之需。章氏方志学理论,全面系统,有相当科学性,为后世修志之圭臬和准绳。正如近代文豪梁启超所言:“能认识方志之真价值,说明其真意义者,则莫如章实斋(章学诚)”,“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饮冰室文集·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成绩—方志学》)
由于地理学派与历史学派的修志主张不同,故在志书记述的内容上取舍各有侧重。一般说来,地理学派侧重于“地理”方面的内容,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图经”派的特色,对研究历史地理颇具贡献。然其又不同汉唐时期的“图经”,在重“图经”的同时,也相对增加了史事、文献的记载,如戴震所修的《汾州府志》就不仅限于地理沿革。历史学派则注重于历史事实、典章制度和人物、职官等政治人文记载,使方志记述内容趋于完整、完善,并提倡录用官府档案,其史料价值更大。如章学诚所撰的《永清县志》,就录存不少当时的官府档案。总之,这两派学者参与编修的方志,皆为清代方志之佳作,在学术上均有较大的价值和影响。
有清一代,十朝编修,刊印了大量的地方志书,其中以清康熙、乾隆和光绪三朝编修的志书最多。从各省编修的通志来看,据《中国地方志综录》统计,康熙时成书16种,乾隆时成书13种,光绪时成书15种。从府州县志书来看,以河北省为例,有清一代编修约420种,其中康熙年间即达158种,乾隆年间编修85种,光绪年间编修86种。从地区上看,北方的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等省,志书编修远比明代发达,所编的志书,都在300种以上,超过了江苏、浙江等地,突破了中国方志自宋以来独有江浙地区发达的局面。同时,边疆省区,亦有修志之举,也是清代编修方志发达的一个标志。从志书体例上看,清初顺治、康熙年间,当多保持明代的并列体式,以时编的《河南通志》《陕西通志》为例,类目繁多而并列:而乾隆时期及其后所修的志书,在体例和类目上,就比较严谨简明。这也说明了清代志书编修的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
方志之延续
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清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但民国政局一直没有稳定,中央政权多次转移,故纂修方志之事随时间的演变,起伏续断,一直未入正轨。民国政府成立初期,曾向全国下达纂修志书命令,但成效不大。民国十八年(1929年)十二月,政府内务部颁行修志事例概要二十二条,作全国修志之准绳。其在体例门类方面较旧志进步,删除了如祀典等旧事项,增添了如实业等新内容。修志体例概要的颁行,对督促推动各地纂修志书起到了一定作用,使全国普遍开展了具体的修志工作。目前所见民国的志书,大都出于1929年至1938年这一阶段。1937年后抗日战争的8年期间,全国修志停顿。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国民党政府,为粉饰太平,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重颁《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规定省志30年一修,县志15年一修。但此时的国民党政府已经摇摇欲坠,多数地方视法规于空文,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4年间,志书编修更是数寒卷寡。
民国期间未修全国性统志,纂修通志的省也不多。据王燕生先生统计,包括通志在内的民国地方志书,凡1462种,其中90%以上为县志。民国期间纂修的志书,总体而言佳作名著不多,通志中只有1938年印行的,由沈瑜庆主修的《福建新通志》600卷;1948年刊印的,由任可澄、杨恩元主纂的《贵州通志》171卷;1949年刊行的,由周钟岳主纂的《云南通志》等,因内容翔实和体例严整周密,被世人称许。民国县志中也有部分志书编纂体例有所创新,记述内容独具特色,包含时代的新要素。尤其是近代著名学者参与撰修的志书,更凸显这方面的特点。例如,黄炎培撰《川沙县志》24卷、附1卷,1937年印行。该志卷首列图,次分23门,各为1卷。记述内容详今略古,极重现实,所设实业、工程、交通、教育、卫生、慈善、宗教、司法、警备等门目,与旧志迥然不同。每卷都先作概述,扼说本卷内容大要,读者可不读全文,竟知卷内要领。且各卷内容,尽量列表,表述清晰,检索方便。在编纂过程中,取材重视实际,许多材料来源于社会调查,政府档案,不以旧志徒抄文献,需录重要文献,采取全录之法,故称之谓体例臻密、文章简陈之佳作。再如,余绍宋撰《龙游县志》40卷、附1卷,1925年刊行。全书大分正志、附志两部分,正志分纪、考、表、传、略、别录共23卷,附志分丛载、掌故、文纪共17卷。志首有叙例,志末有前志源流及本志编修过程。其正志6门下复有子目,内容繁富,引书达数百种。尤其“艺文考”仿清代考据学家朱彝尊《经义考》之法,详录各书序例、解题,重要者作提要,疑异者加考证,故大获时誉,近代文豪梁启超为之作序。再如,当代方志学家黎锦熙、吴致勋撰《洛川县志》26卷,1944年刊发。全书除目录、大事年表外,列24分志:疆域沿革、气候地质、山水、人口、特产、地政、农业、工商、交通、吏治、自治保甲、社会、财政、军警、司法、党团、卫生、教育、宗教祠祀、古迹古物、氏族、风俗、方言谣谚、人物,后列丛录。该志独详方言,撰方言音谱,包括韵表,附声调谱,常用字汇注音举例,为其最大特色。另外,还有一些县志在记述内容上重视现实和历史资料,如鲍实撰《芜湖县志》60卷,1919年刊印,突出记载当地外国教会侵吞民间土地的事实。徐希濂撰《瑗珲县志》14卷,1920年印行,详细记录沙俄侵略掠夺的暴行和当地人民奋起抗击的英勇事迹。缪荃孙撰《江阴县续志》28卷,1921年发行,细述了当地蚕行、纱厂、布厂等实业的发展。陈善同撰《信阳县志》31卷,1934年刊行,书中记述白朗起义,有声有色。刘崇本、崔汝襄撰《霸县新志》8卷,1934年刊行;周存培、张星楼撰《涿县志》18卷,1936年刊行;王尚义撰《固安县志》4卷,1942年刊行,这三本志书对清代直隶(河北省)境内义和团运动的斗争情况,进行详细记述,而且三书又从不同角度互陈有无详略,能互补其各自不足,为通常史书所不逮。贾恩绂撰《南宫县志》18卷,1935年刊行。志内对南宫县农民的抗税抗捐斗争,有意用激情的笔法陈述。李泰棻撰《原阳县志》18卷,1935年梓行。李泰棻为现代方志学家,此志为其方志理论实践的代表作品。全志规整条贯,特别对于民国以来,当地地价、工资、银行、钞票的比价折换,研算记录精细。钟朝熙撰《南溪县志》6卷,1937年梓行,志中列当地物价变动表格8种,而且对40种食品、14种石料、8种燃料、13种建筑材料,按清同治九年(1870年)、清光绪六年(1880年)、清宣统二年(1910年)和民国四年(1915年)、民国十四年(1925年)、民国十九年(1930年),各个阶段的价格作出统计,据之可推算出邻县甚至四川全省的物价演变状况。上述二志可谓研究近代中国经济史特别是物价史不可多得之宝贵资料。
研究整理中国历史方志目录,创立方志目录学,使其成为方志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国期间对方志学的重大贡献。民国时期研究整理方目录始于1913年,缪荃孙将清廷内阁移交京师图书馆的方志进行清理,编纂《清学部图书馆方志目》,著录志书1618部。后1931年故宫编有《故宫方志目》,翌年又编《故宫方志目续编》。1933年,谭其骧辑《国立北平图书馆方志目录》26卷,次年谭氏又辑《续补馆藏方志目录》,二书共著录志书约5200部。1936年,浙江省《天一阁方志目》问世,天一阁所藏方志虽数量不及北京图书馆,但善本、稀本过之,足与北图馆藏媲美。另外,王绶珊编纂《九峰旧庐方志目》,任凤苞编有《天春园方志目》。以上所述方志目录,都以现存馆藏为限,对其之外的方志未有涉及。当代目录学家朱士嘉先生为探究中国方志之全貌,遍考中国古今方志存亡,先列出《中国地方志统计表》和《中国地方志备征目》,采遍国内外藏书90余处,查阅丛书49部,于1934年辑编成《中国地方志综录》,著录中国历代志书凡5832种、93237卷。并用表格分列志名、卷数、撰人、撰年、版本和收藏之处。此著对中国方志书目收录基本完备,便利查寻,对目录学特别是方志目录学贡献巨大(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仍续收补充,1958年曾重印增订本,著录志书凡7413种、109143卷。1976年增补为特定稿,著录志书8303种、115785卷。另外,查知中国台湾省藏有稀善方志232种、3487卷,美国国会图书馆有中国方志约4000种,其中稀善本约80种,均编目列入“附录”。)。承清代辑佚古志之遗风,民国时期对古志辑佚也做出了相当成绩。其中不乏大家学者。如鲁迅先生即辑录了多种《会稽记》、赵万里先生辑录了《析津志》、张国淦先生辑录了《武昌记》等。
综观民国期间的方志编修,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民国初期由于北洋军阀混战、社会动荡,志书编修难能起色,故这一时期,一是志书编修数量寡少,二是编修出来的志书尚很大程度上在体例门类等与清代志书相仿。进入20世纪20年代后期特别是30年代,随着社会形势的急剧变革,上层建筑领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个时期志书的编修理念上方法上都有了新的突破。其主要是在方志的科学性、实用性上有了很大进步。方志体例门类有所创新,记述内容上体现了推翻清王朝的时代精神和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革命党人、实业家、名艺人有入志,保存了一些地区农民和工人等劳动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史料;反映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矿产蕴藏、兴办实业、农业生产技术和各类数据统计图表入志。民国期间的部分名志、佳作多数于这一时期编修刊行。
民国时期除在方志目录学上作出巨大贡献外,在方志理论研究,也有所斩获。这方面当首推梁启超。梁启超经过对中国历史方志的发展研究,于1923年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设《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成绩—方志学》专题,系统地记述了中国地方志的历史和现状、理论和实践,首次提出“方志学”概念。梁启超对方志学中包括的方志的渊源,嬗变和发展:方志的性质、意义和价值;方志的体例、篇目和章法;方志的主流和支流:方志作品的优劣和得失;方志史料的搜集、整理和鉴别;修志的方法和技巧:修志者应具备的德、学、识、才等等有关方志理论和实践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都作了明确的回答和初步探索,并认为方志应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立足于世。因此,梁启超“方志学”概念的提出,对“方志学”形成独立学科和科学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可以说,在内忧外患,国乱民穷的民国时期,之所以能够编纂数量可观的地方志书,是与梁启超在方志理论研究上的贡献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梁启超之后,还涌现一批对方志体例、形式和理论有所创新的方志学家和方志学理论专著,如:李泰棻及其《方志学》(1935年1月出版)提出:“方志者,乃记载及研究一方人类进化现象”的论断,首次提出了方志应以发展的观点研究一方之史,较之以不变应万变的旧志记载方法是一大进步。故此,李泰棻在承认章学诚对方志学研究的卓越贡献的同时,对章氏志例中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修志主张和封建方志思想于《方志学》中设“艺文不志生人著作之不当”、“生人不得立传之商榷”、“门目不得过多之不当”、“志分多体之不必”等8个专目进行了辩驳批判。李泰棻指出,当代之方志“应增记录以前之史实”,“应增社会经济之资料”,“应增贪官劣绅之事实”。特别是李泰棻要求方志应增设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经济情况,并在全志处于主导地位的主张,在当时实为可贵。再如,黎锦熙于《方志今议》(1938年出版)中提出:“居今日而修方志,决非旧志之旨趣与部门所能范围”,故要“明四用”(科学资源、地方年鉴、教学材料、旅行指南),“破四障”(类不关文、文不拘体、叙事不立断限、出版不必全书)。其提出“续、补、创”的修志方法,尤其是“创”字,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时代的进展。此外,当时吴宗慈、瞿宣颖、王葆心、王重民、方国瑜、傅振伦等学者也在方志理论创新和地方志事业上有所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