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处东北亚中心地带,与俄罗斯的边界线有2981公里,与俄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犹太自治州、阿穆尔州和外贝加尔边疆区隔江相望,水陆相连,共有25个国家一类口岸,是全国对俄沿边开放的第一大省。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沿边开放战略的催生下,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取得了长足发展,如今已成为全国对俄经贸合作的“桥头堡”和枢纽站。“2013年,黑龙江省对俄进出口总值达223.6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俄进出口总值的25.1%,位居全国榜首。”
一、改革开放后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发展历程
1、酝酿起步阶段(1982—1987)
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黑龙江省委决定发挥黑龙江省毗邻苏联的地缘优势,以边境贸易为依托,积极开拓对苏经贸合作和国内横向经济联合,不断推进沿边对外开放。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并由中苏两国对外贸易部换文,黑龙江省恢复了于1967年中断的与苏联远东地区的地方边境贸易,双方的贸易方式为简单的易货贸易。1984年8月,胡耀邦总书记视察黑河,提出了“南有深圳、北有黑河,南深北黑,比翼齐飞”的战略思想。1984年10月,召开的全省边境工作会议指出,边境地区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是有待进一步开发的宝地;开发黑龙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开发黑龙江边境地区。1986年12月,省委工作会议提出了“南联北开、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决策,其中“北开”主要是针对进一步扩大对原苏联的对外开放,这一举措为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快了全省对外开放的进程。1987年,黑河与苏联的阿穆尔州做成了一笔两边都觉得十分划算的生意:黑河市用208吨西瓜换回360吨化肥,这就是著名的“西瓜换化肥”,全省对俄贸易以此为契机,开始了全面恢复与发展。经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到1987年,黑龙江省对苏联进出口贸易额达到3422.7万瑞士法郎(合2326万美元)。 1985年黑龙江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
2、快速发展时期(1988—1993)
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恢复和发展,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进入了快速增长期。1991年苏联解体,由原苏联向俄联邦过渡的这个期间,俄政治、经济急剧动荡,商品极度匮乏,为黑龙江省发展边境贸易提供了历史机遇。再加上这一时期,国家和我省连续出台鼓励和支持性政策,为加快我省边境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988年4月,全省边贸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公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工作的通知》,做出了对苏经济贸易实行进出口挂钩、进出口商品由经营企业自主分配、适当放开进口商品作价权等优惠政策。1988年5月,黑龙江省第六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战略,使全省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198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黑龙江省对苏联边境易货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问题的批复》,给予我省边境贸易八条优惠政策。1989年,在已经开放的黑龙江省绥芬河、黑河、同江三个边境口岸的基础上,国务院又批准黑龙江省的密山、虎林、饶河、漠河、嘉荫、萝北等6个边境城市为开放口岸,进一步扩大了黑龙江省沿边地区对外开放。1992年3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赋予黑河、绥芬河边境开放城市的若干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进一步刺激了边境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从1987年到1993年的7年间,双边贸易额由不足3000万美元猛增到19亿美元,年均增幅高达110%,发展速度前所未有,迎来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高峰期。
繁忙的绥芬河铁路口岸
3、大幅下滑和恢复增长时期(1994—2000)
在经历了几年的高速发展后,受俄罗斯经济形势和我国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从1993年开始,黑龙省对俄贸易额大幅下滑,降至高峰时的1/3左右。1993年对俄贸易仅增长8.9%,贸易额实现18.9亿美元;1994年对俄贸易仅完成8亿美元,同比下降57.7%;1995年实现7.02亿美元,下降12.3%。为促进对俄边境贸易稳步健康发展,鼓励我国边境地区积极发展与毗邻国家间的边境贸易与经济合作,1996年国务院于出台了《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1998年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边境贸易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8〕外经贸政发第844号)。在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下,1996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实现7.9亿美元,同比增长12.2%,1997年实现8.5亿美元,1998年实现6.7亿美元,1999年达到9.2亿美元,2000年对俄贸易额达到13.7亿美元,同比增长50%。
4、稳步增长和战略升级时期(2001—2007)
自2001年开始,随着中俄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巩固和发展,特别是国家和黑龙江省陆续出台系列鼓励支持对俄经贸合作政策措施,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进入了新一轮高速发展阶段。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中明确提出:依托黑河、绥芬河等边境口岸,扩大与俄罗斯等国的经贸合作,建立海外能源原材料基地。2004年,中俄两国政府提出了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00到800亿美元,到2020年对俄投资达到120亿美元的目标,并把俄远东与西伯利亚地区确定为中俄双方合作的重点地区。2005年初,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紧紧把握中俄两国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和睦邻友好关系的历史机遇,作出了“立足现有,发挥优势,进一步提升黑龙江省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全面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 的重大战略部署,全省对俄贸易再次步入发展快车道。2005、2006两年全省对俄贸易额合计123.6亿美元,相当于高速发展的“十五”期间对俄贸易总额的75%。2007年全省对俄贸易额首次突破100亿美元大关,完成107.28亿美元,增长60.4%,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62.0%,占全国对俄贸易的22.3%,进一步确立了全国对俄贸易第一大省的地位。
5、适应性调整与创新转型时期(2008—至今)
2008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进一步发展,贸易额达110.6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俄罗斯提高关税、打击“灰色清关”、从严格控制劳务人员入境等贸易政策变化的影响,全省对俄贸易开始下滑,2009年当年对俄贸易仅实现55.8亿美元,下降49.6%。2009年10月,黑龙江省召开了对俄经贸合作适应性战略调整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客观看待俄罗斯贸易政策变化给我省发展对俄贸易带来的影响。2010年9月,中俄两国领导人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全面深化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指出,“两国应根据各自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完善双边贸易结构,规范和转变双边贸易增长方式”。2010年,在上述利好形势的推动下,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实现恢复性增长,达到74.7亿美元,同比增长34%。2011年,全省对俄进出口实现189.9亿美元,比历史最高年份的2008年110.6亿美元高出79.3亿美元,同比增长154%,超全年计划目标70亿美元,占全国对俄进出口总额四分之一左右。2012年5月,普京第三次任俄罗斯总统不久便决定创建远东地区发展部,并提出“面向东方”的发展战略。2012年8月23日,俄罗斯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俄贸易发展带来新机遇,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步入新的重要发展时期。2013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重大举措对全面提高我省对俄贸易水平,促进沿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取得的辉煌成就
1、贸易规模不断壮大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沿边开发开放、兴边富民等扶持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凭借对俄边境线漫长、毗邻州区多、人文交往频繁、开放口岸多、交通便捷等独特优势,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得到了较快发展,贸易规模不断扩大。1990—2012年,全省对俄进出口额累计1096.06亿美元,年均增长25.71%。1990年对俄贸易额6.1亿美元,2001年跃升至18亿美元,2007年突破100亿美元(107.3亿美元),2011年窜升至189.9亿美元。2012年突破200亿美元,达213.1亿美元,同比增长12.2%。2013年对俄贸易实现223.6亿美元,同比增长5.8%,1990年至今对俄贸易总额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始终保持在50%左右,自2001年以来占全国对俄贸易总额比重始终保持在20%以上,在全国开展对俄贸易各省市中,始终保持了第一大省的地位。对俄贸易对全省GDP、就业、税收及外贸依存度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2、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在对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对俄出口商品中初级产品比重逐年下降,工业制成品比重逐年提高。1990年,全省对俄出口初级产品贸易额占比33.81%,工业制成品占比66.18%;2012年对俄出口初级产品贸易额比重下降至5.65%,工业制成品比重提升至94.35%。二是对俄出口商品种类不断优化。由初期以农副产品和轻纺产品为主,逐步发展为轻纺产品、农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并举的较为优化的结构,2012年,对俄出口机电产品达938种。三是对俄地产品出口大幅增长。2012年对俄出口产品2525个品种,其中地产品1178种,占46.65%,地产品出口额14.4亿美元,占对俄出口总额的27.93%。
3、贸易方式更加多样化
对俄贸易方式最初为易货贸易,近年来形成了以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为主,其他贸易方式、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加工贸易和旅游贸易并举的多元化格局。其中依托边境口岸地区独有的旅游购物货物进出境方式,实现了中俄双方毗邻地区居民相互过境的愿望,还吸引了国内其他省区的参与,带动了人流、物流、资金流向边境地区集结,促进了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2013年,黑龙江省对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达46亿美元,占全省对俄出口总值的66.5%,其中旅游贸易(其他贸易)出口完成15.9亿美元。同比增长89.2%。对俄旅游贸易占对俄进出口总值的7.1%。据海关统计,2008-2013年,全省对俄旅游贸易出口累计完成46.8亿美元。
4、贸易主体多元化
2011年,全省对俄贸易主体(已注册对俄边贸企业)已发展到3816家,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构成。其中,私营企业领跑出口,国有企业引领进口。
5、对俄贸易促进了对俄经济合作的发展
在大力发展对俄贸易的同时,黑龙江省对俄投资合作也取得较大成就。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核准在俄投资企业累计达976家,总投资额40.6亿美元;累计审批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项目2604项,营业额22.4亿美元,派出劳务16.4万人。其中,全省累计核准在俄设立林业采伐、加工企业275个,投资额20.1亿美元,在俄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共获得森林采伐权1200万公顷。累计核准在俄设立农业企业50个,投资额3.8亿美元,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640万亩。累计核准在俄设立矿产资源投资企业20个,投资总额6.7亿美元,4个项目开始投产。2011末,中俄原油管道漠大线开通以后,中石油集团同意漠大线管道原油进口额、国内销售、管道运营业务均落户黑龙江。从2011年至2013年,全省通过漠大线管道已累计进口俄原油3907万吨。组建对俄合作电力联盟,不断加大对俄电力合作力度,已架设四条跨境国际输电线路,累计购俄电力66.2亿度。与此同时,在对俄贸易的带动下,全省对俄科技、旅游、人文、医药卫生等领域合作都取得了很大发展。
6、对俄贸易带动了全省口岸群体的形成
自1986年以来,随着对俄贸易的发展,全省陆续建设国家一类口岸25个(其中河运口岸15个,,公路口岸4个,航空口岸4个,铁路口岸2个),占全国一类口岸数量的近1/10。其中有15个边境口岸与俄相通,占全国对俄边境口岸的70%,形成了全国第二大口岸群体。 近年来,对俄口岸不仅开辟了独具特色的冰封期冰上汽车运输,明水期轮渡汽车运输、江海联运、陆海联运和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等方式,而且同江、黑河、饶河、萝北开通建设了中俄跨江浮箱固冰通道,使口岸过货时间延长3个月,开创了国内口岸运输新方式。与此同时,绥芬河铁路电子口岸试点运行成功,实现了铁路、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进口货物流、信息流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发展和促进对外经贸合作,加快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3年,全省口岸货运量完成2662万吨,同比增长5.4%。
黑龙江省口岸
7、对俄贸易极大促进了“哈洽会”平台的发展
为促进对俄贸易快速健康发展,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积极搭建对俄贸易平台。自1990年创办以来,哈洽会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22届,每届展会都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以及境外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参会参展。哈洽会极大推动了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发展,随着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加快发展也有力推动了哈洽会的规模扩大和功能的完善。20多年来,哈洽会始终坚持“突出俄罗斯、面向东北亚、辐射全世界、服务全中国”的定位和特色,不断开拓创新,从区域走向世界,已经发展成为国家级、国际性经贸盛会,是中国全面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的窗口,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最大展会,东北亚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2014年,哈洽会升级为中俄博览会,共有来自世界五大洲67个国家和地区的1.1万余名国外客商参会,其中来自俄罗斯客商近5000名。共签订进出口合同31.5亿美元,签订经济技术合作项目260项,合同利用外资及省外资金683.35亿元人民币。
8、对俄贸易推动全省成功探索实践了园区合作模式
目前,黑龙江省拥有对俄合作园区40个,其中境外园区15个,境内各类园区25。各类园区聚集了农业、木材和食品加工、服装鞋帽、医药化工、建筑装饰材料、汽车、电子、信息、现代仓储物流等产业,形成了对俄经贸合作独特的园区模式。对俄合作园区的建设,为中俄跨境产业的集聚、互补融合、联动发展搭建了重要载体平台,提升了黑龙江省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吸引了南方发达地区企业入驻园区投资创业,共同开拓俄罗斯市场,带动了沿海地区产业向沿边地区转移,形成中俄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互补开发利用,互利共赢的局面,打造了对俄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据统计,“十一五”时期,对俄合作园区共实现生产总值2479.8亿元。如今,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18个园区累计入驻企业2000个,完成投资1000亿元。2013年,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新入区企业70家,累计达到272家,实现贸易额7亿多美元。
自2003年以来,黑龙江省对俄合作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探索辟建境外园区。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一批企业先后在俄境内建立了15个园区,省内外入驻企业共计68家,聚集了林业、农业、矿产、加工制造等产业,搭建了我国东北与俄远东互动的重要节点和平台,有力地促进了地方间紧密合作、产业优势互补、企业协作共赢。如国家级境外园区—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园区于2006年创办,如今已有来自浙江、福建和本省的24家企业入驻,重点发展轻工、机电和木材等产业,2011年入区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6亿美元。2010年3月,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访问俄滨海边疆区期间专门听取汇报后,评价该园区“为国内中小企业走出去搭建了理想平台”勉励将其建设成为“中俄特别是远东地区合作的典范”。
三、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基本经验
1、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发展对俄经贸合作
黑龙江省在开展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方面具备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悠久的历史人文优势、广泛的公共关系优势、长期的科技合作优势和优惠的对俄经贸政策优势。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大力发展对俄贸易。第一、地缘优势。地处东北亚的中心地带,和俄罗斯一江之隔,共有25个国家一级口岸,是我国开展对俄贸易的最主要通道。第二、历史人文优势。黑龙江与前苏联,与现在的俄罗斯的交往有悠久的历史。黑龙江的俄语人才,特别是既懂俄语又懂技术的人才储备的数量居全国首位;黑龙江对俄罗斯各方面的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第三、公共关系优势。黑龙江与黑龙江对岸的俄罗斯远东地区和西伯利亚地区的州区的地方政府建立了相互定期的会晤机制。黑龙江有相当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到俄罗斯跨国经营,现在他们经营森林的采伐、矿产资源的开发、房地产的开发,纸浆和木材加工等行业方兴未艾,这些企业在俄罗斯已经站稳了脚跟,积累了与俄罗斯贸易交往的经验。第四、科技合作优势。哈尔滨工业大学和莫斯科动力学院共同建立了中俄交流合作中心。黑龙江打算在这个基础上在哈尔滨筹建中俄科技合作园、合作城。中俄专家学者目前的交往非常频繁,哈尔滨的大专院校和俄罗斯的专家学者已经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关系。第五、政策优势。为了促进对俄贸易,黑龙江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支持对俄经贸企业发展。
2、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加大对俄经贸合作支持力度,黑龙江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重点企业和项目的优惠政策。“(1)设立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利用外贸发展金,支持出口基地建设、境外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项目建设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并对全省重点对俄经贸合作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加大了重点对俄企业、项目和产品的扶持力度,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对俄经贸企业予以重点扶持。(2)设立对俄出口地产品奖励金。扶持对俄地产品出口。(3)争取金融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黑龙江省扶持重点对俄经贸企业专项委托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帮助企业融资。(4)调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用于对俄市场的开拓。(5)积极搭建对俄投资合作平台,争取国家在政策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并加大了对俄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的支持力度。”
3、不断加强双边各级政府部门会晤机制,畅通沟通协商问题解决渠道
近年来,黑龙江省与俄毗邻各州相继区建立了省级领导人和双方政府部门定期会晤机制;各边境市、县也与俄对应城市间建立了相应的会晤机制;省、市、边境县市商务部门分别与毗邻俄州区的经贸、外事、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顺畅的沟通协商渠道。通过这种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时协商解决双方贸易合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极大地促进了对俄经贸的发展。2013年黑龙江省与俄罗斯各州区互访13次,密切了关系,加强了合作。2013年10月10日,黑龙江和俄罗斯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外贝加尔边疆区、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在哈尔滨市共同主办了“2013中国黑龙江俄罗斯远东区域合作暨大型企业项目洽谈会”,来自俄罗斯联邦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国内外有关商(协)会、中央企业、北京市属企业和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企业共计1400余人参加会议,形成了615个投资合作项目线索,有90个对俄合作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4、大力实施“南联北开”战略,吸引南方发达地区企业联手开拓俄罗斯市场
自2001年以来,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加大“南联北开”战略实施力度,抢抓“南资北移”机遇,倾力打造对俄合作品牌,吸引南方省份及企业联手开拓俄罗斯市场。如近年来“三江(黑龙江-浙江-江苏)”、“龙沪(黑龙江-上海)”、“龙鲁(黑龙江-山东)”等合作成效显著,龙港澳台俄 “五方”经贸合作日益深化。从2011年的香港、央企、哈洽会三次重大经贸活动,2012年的香港、广东、浙江三次重大经贸交流活动,到2013年的深圳、香港、广东产业互助经贸交流活动,无论是签约项目金额,还是项目质量及履约率都大幅提升。南方一批有实力的大企业(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浙江富金实业、康奈集团、无锡陆氏集团等)先后在我省落地生根,联手我省企业开展对俄经贸合作,形成了互利共赢局面。